2012-10-25 18:01:31司佳

女經理:又要跟誰睡… 屬下控性歧視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追究責任。勞工局與律師陳建良說,援用法律錯誤,個資法不能淪為禁止員工維護權益的工具。

女經理:又要跟誰睡… 屬下控性歧視// 女主管否認指控 中小企銀稱是開玩/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5/today-t2.ht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5/today-t2.htm

職員投訴說,詹槿珍是十二人團隊的主管,其中兩人是男性,卻有諸多行為已達職場霸凌,除了以「今天又要跟誰睡?」羞辱屬下外,還曾對著一位女員工的照片說:「看起來像是在酒店上班。」亦曾對著另一女下屬說:「嫁那樣的老公,是眼睛瞎了?不然就是貪人家的財產。」

罵屬下不要臉 拿尺量裙長

投訴指出,詹槿珍還曾責罵產後部屬:「每天要擠母奶,是要擠多久?」她規定屬下裙子的長度,某天把張姓女部屬叫到隱密處,要拿尺量裙子長度,張女嚇得用手擋住大腿,一度想告她性騷擾。

投訴信還說,在充滿敵意與壓力的職場中,十名女同事緊張到月經幾乎全失常,八月廿八日詹女把桌上文件打落地上,辱罵張女三次「不要臉」而引發眾怒,在場九名職員簽名願意當證人,九月十日張女要詹槿珍道歉,詹女卻說:「妳自己有女兒,小心一點。」張女備感威脅,另有職員向立委林佳龍陳情。

詹槿珍否認有上述言行,她指自己要求嚴格,導致屬下情緒反彈,串連要逼她走,還硬加罪名在她頭上,她因客人抱怨職員穿著不當,「快露出屁股」而規定裙子長度,這是維護銀行形象,並無性騷擾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意。

當事人稱要求嚴格 招反彈

她強調,人都會衝動,「小心一點」等語,是要張女注意言行,才能教育女兒,沒有威脅意思。

總行證券部襄理廖玉霜說,詹女接受總行調查時,承認口出「又要跟誰睡?」等不雅言語,但指那是女性之間的玩笑話,沒有其他意思,另外,總行不是用個資法來禁止職員投訴,是擔心職員對外投訴時,洩漏商業機密或個人資料。

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李美麗說,如投訴屬實,恐有性騷擾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疑慮,雇主如未依此法第十三條規定處置,可罰十萬至五十萬元;律師陳建良也認為,職員投訴不當對待,並無觸犯個資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