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9 22:56:08司佳

退休公教真好康 近百公營景點免門票

退休公教真好康  近百公營景點免門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9/today-fo2.htm?Slots=All

北市議員踢爆:圖利特定階層

〔記者劉榮、蔡偉祺/台北報導〕退休公教人員好康數不完!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等人昨天指出,全台有近百個公營景點、場館,退休公教人員只要亮出證件,即可免買門票;這些景點、博物院館提供的這項優惠多無法源依據,不但不符公平正義原則,更涉嫌圖利特定階層。

相對公營場館、景點對公教退休人員有免費優待,九族文化村、六福村和遠雄海洋公園等民營樂園昨都表示,優惠對象僅有身障者、兒童及一定歲數以上長者。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網頁上,也公布退休公教人員可免費參觀的名勝古蹟及旅遊景點一覽表,包括全台十九個縣市及九個中央機關,從台北市立動物園、北美館、墾丁國家公園、故宮等,總數將近百個。市議員質疑,全台四十四萬退休公務人員可週休七日再領「獎金」,還有「十八趴」優惠存款,已引發輿論檢討;這類「亮證免費入場」的陋規,更加深勞工階層的被剝奪感,「退休勞工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北市府人事處:確無法令依據

台北市人事處主秘陳俊彥昨坦承,此事確無法令依據,原始目的是為了「鼓勵退休公教人員走出戶外,充實退休生活」,但各場館是否提供優惠,可自行決定。北市教育局表示,近日將邀集相關局處及社教館所開會,檢討免費及優待對象的適當性。

簡余晏等人質疑,依照《規費法》規定,老人、身障、低收、災民等七種情況才有免費優惠,否則以法令訂之;基於社會公平正義,各級政府應讓門票收入回歸制度面。

李慶鋒表示,依《規費法》第十一條,規費應每三年檢討一次,經詢問各場館,多數展館也不知道退休公務員「免費入場」的法令依據何在,多數館所都以為是「政府規定」;而參據公文,則是人事行政總處的「退休人員可憑退休證優惠參觀處所一覽表」。

李慶鋒指出,以北市動物園為例,從一九六八年優惠至今,其他優惠方案也是四、五十年至今都未檢討,也沒有登錄免費情況及人數表,向中央或相關單位請領優惠的門票費用,讓市庫蒙受損失。

簡余晏表示,她接獲一位退休的勞工夫婦投訴,近日他們重遊台北動物園,重溫二十年前與孩子同遊的點點滴滴;夫婦倆到了動物園門口時才發現,售票處明白寫著「持榮民證、公教退休證可免費入園」,讓他們覺得很受傷。

簡余晏呼籲,其實多數公務員不在乎幾十元的優惠,不必陷退休公務人員於不義,一切應回歸法令、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