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被害]了嗎?為什麼[被害]?
平凡就是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28/today-family3.htm
文/艾哈拉
整個八月份,所有媒體幾乎都在報導富二代的迷姦光碟事件,而某些電視談話性節目,更一連幾天地反覆呼籲,不要再散布照片、也不要再對受害人捕風捉影,以免造成女性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其中一些參加錄影的女藝人,甚至在節目中義憤填膺地說:「你們知道嗎?現在演藝圈已經是人心惶惶,幾乎每位女藝人每天都會被問好幾次:『妳有沒有被拍?』這真的是很恐怖的事。」而多數名嘴則是呼籲,社會對這些被害女性應有同理心,畢竟她們以後還要做人啊!
是的,散布個人隱私是不道德甚至犯法的,但把可能被偷拍的女性全部說成是「被害者」,又是一種怎樣的邏輯呢?所謂的「同理心」又是同什麼「理」呢?
第一,既然會擔心不雅照公諸於世,就表示當初一定知道那是不雅的事,為什麼還要做呢?第二,即使是酒醉或不知情被下藥,但女方多半和男方認識,不然怎會一起喝呢!而之後就算失去意識,那妳周邊的友人不是該保護妳嗎?就像喝酒不開車一樣,那喝酒更不該上陌生人的床吧!第三,如果誇張到說「女性人人自危」,那艾哈拉周邊一拖拉庫女性,就從來不覺得「危」,也沒被人問過啊!因此說白一點,如果光碟沒有外洩,那這些即使被拍也不必擔心曝光的女子,是不是就能瞞天過海,反倒成為受益人呢,因為她們可能收過名牌包、精品衣物甚至金錢,因此,她們全都真的那麼無辜、真的就只是因為「單純」而被害嗎?
所以演藝圈也不必過度為自家人擦脂抹粉,媒體該做的是,多導正年輕人的偏差價值觀吧!像我就經常勉勵多數和我一樣,被歸類或自認為平凡的女性──就算沒有美艷的外表、火辣的身材或富裕的環境,我們也不必妄自菲薄,更不必羨慕別人穿名品、參加時尚趴,因為,只要我們甘心地做個快樂的平凡人,不奢華、不虛榮,自然就能體會「平凡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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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