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9 12:40:52司佳

肚子餓偷白飯 男判罰2千元 【11:55】

肚子餓偷白飯 男判罰2千元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83012&type=%E7%A4%BE%E6%9C%83&Slots=Live
〔中央社〕顏姓男子因肚子餓到小吃店偷白飯,被店主抓包。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依竊盜罪,判處男子罰金新台幣2000元。

法院判決指出,顏男因無業而身無分文,7月間因晚間飢餓難耐,走進台北市忠孝東路5段的一家小吃店,趁店主不注意,偷走白飯後,就隨地坐在店外吃飯,店主發現後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顏男屬於累犯,但是出於求生本能而行竊,且造成被害人損失輕微,因此判處顏男罰金200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