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師重判28年 學生家長:應關到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5/today-so5.htm
色師重判28年 學生家長:應關到死
〔記者王俊忠、劉婉君/台南報導〕南縣某高職S姓男老師,藉口幫學生改運,性侵、猥褻9名女學生,伸出狼爪前,還讓被害人看「勸世書」,事後要求發毒誓,不能對外洩漏,台南地院合併判狼師應執行28年重刑,家長聞訊均說:「判得好,罪有應得!」也有人覺得「為人師表做出禽獸不如的事,應該槍斃或關到死。」
校方表示,今年1月該案爆發後第3天,校方就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報告,並配合檢察官調查,第5天即將該名教師停聘,4月將該名老師解聘,並追回停聘期間領取的半薪。
騙改運 9高職女受害
判決指出,S師在南縣某高職教書,並任導師,他教導的女學生有部分出身單親家庭,父母婚姻、家庭狀況並不順遂,88年起,S師利用擔任班導師與教學之便,屢在課堂自稱有通靈能力、傳播因果輪迴之說,私下對部分女學生說:「妳們前世是男性,因曾強迫女子與妳們發生性關係,今世,受害女子要找妳們報仇,我有神通能力,只要妳們與我發生性關係,就可得到保護。」
如對方不同意,狼師就恫嚇說,今世婚姻會不順、會得性病、外遇、身敗名裂、不得好死。此外,狼師還會對女學生表示:「前世我與妳們有段姻緣,因為家裡父母反對被迫分離,按照天理,今世應該在一起。」以此說詞誘騙女學生與他發生性關係。
檢方查出,狼師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前,會讓學生先看「勸世書」等輪迴書籍,上床前後要求女學生發毒誓「如洩漏與我發生性關係一事,下體會爛掉,會遭天打雷劈!」
狼師還騙女學生說︰「需要拍照讓妳們的冤親債主或天兵天將閱覽,讓對方知悉老師有幫妳們解決前世因果。」趁機拍下與女學生的性愛畫面。
法官以S師性侵9名女學生、拍性愛畫面等犯行分別論罪,共判處73年有期徒刑,審酌被告利用未成年學生信任老師心理、侵害9名女學生,部分女學生甚至蒙受數年獸行傷害,他空有賠償之議,但實無彌補之心,判應執行28年重刑。
奇怪呢
這種卑劣的行為與藉口
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為什麼還有學生相信呢
這在小學生的兩性平權教育裡
就該明白舉出這樣的實例
讓孩子清楚什麼是色魔與神棍
以前我還會擔心
舉這樣的實例
會否超過小學生可以教的範圍
現在看來
明白些總比因為含蓄說得不清不楚
教了等於沒教一樣
假如狼師去騙本來不信輪迴等等這一類佛教東西的人,一定會碰釘子、騙不下去。
而且他有老師的身份,越是好學生越相信老師的話,老師隨便說什麼,好學生都不會質疑的。 2009-12-05 21:25:41
耶~~
應該切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