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先撿到鬧雙胞 運鈔車烏龍掉7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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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先撿到鬧雙胞 運鈔車烏龍掉755萬
2009/10/12 12:57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朱凱翔、柯俊丞、呂國寶)
基隆昨天(11日)上午發生一起烏龍事件。一輛士瑞克保全公司運鈔車在東明路轉彎時,疑似因為側門沒關好,竟然甩出3大包運鈔袋,經過清點一共有755萬元,最早發現運鈔車掉錢並且報案的是一位何先生,依法他可以得到755萬元的3成,等於超過226萬元;但到了昨晚卻又出現戲劇性的轉折,一位呂姓計程車司機也出面表示,自己才是最早發現掉錢報案的人。
「(運鈔車)車門沒有關,從那邊過去,就看到三個東西在路上了,我就把它撿到旁邊。」36歲的何炘在米行從事送貨工作,11日上午11點多騎著機車要去理髮,卻在東明路口看見3個綠色的大袋子,好心把袋子移到路口再去報案,卻可能因此改變自己的命運,因為三個大袋子裝著現金755萬元,他依法可以拿到30%報酬,合計226萬5000元。
「那是人家的,又不是我的!」「其實755萬你有權利可以拿到3成!」「好啦!隨便啦!」相較於何先生講得輕描淡寫,卻有人急得跳腳。
事發當時,計程車司機呂榮欽就跟在出包運鈔車後面,昨天晚間他出面聲稱自己才是最早撿到錢的人,「那我是一直按他喇叭和用電燈閃爍,在警告他叫他停車,後面車又很多,所以一時間沒有辦法下去把那些東西撿起來。」
呂先生同時出示手機佐證,說自己在11點02分就已經打電話到勤務中心報案,但問題是呂先生人在基隆卻打到瑞芳的勤務中心,等到終於打對電話,何先生已經搶先一步。
如此戲劇化的情節,一來一往可是226萬元與0元的差別,呂先生從天堂掉到地獄,如今警方已經認定何炘才是最早報案的人,呂榮欽不服恐怕只能對簿公堂。
能幫助到人家最重要,爭錢就失去了助人為快樂之本的真意了。
226萬之中至少應該3分之1給計程車司機。 2009-10-13 16: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