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3 12:33:10司佳

不滿馬政府抹黑 熱比婭兩天內授權提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3/today-fo1.htm
不滿馬政府抹黑 熱比婭兩天內授權提告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維吾爾人權運動領袖熱比婭不滿馬政府間接抹黑她是恐怖份子,決定授權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林保華代表她對馬政府提告,林保華正積極籌組律師團,他昨表示,熱比婭這兩天將寫好跨海訴訟授權書並親筆簽名,「熱比婭要委託我代表提告,我沒有理由拒絕!」

林保華受託將組律師團

林保華說,他將謹慎行事,打一場有把握的官司。至於具體的控告對象,目前確定的是一定會是馬政府高層官員,「小咖的不會告」。關於細節不宜說多,將進一步搜集內政部長江宜樺及行政院長吳敦義有關拒絕熱比婭入境的相關談話。

林保華的夫人、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發言人楊月清說,她前天與熱比婭通電話,熱比婭說這兩天就會寫好跨海授權書對馬政府提告,針對訪台受阻一事,熱比婭說:「我愛台灣人,相信台灣人也愛我,我一定要來台灣!」

楊月清表示,研議控告的行動將先籌組律師團,找人權律師與有公信力的NGO團體研商控告的具體事宜。

林保華說,對於馬政府抹黑熱比婭是恐怖份子,熱比婭耿耿於懷,她沒想到台灣內部藍綠陣營的意見如此分歧,更沒想到馬政府與中國走得這麼近,立場也如此接近!

前晚熱比婭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在台灣各大城市同步播映,她在與北市議會現場視訊連線中表示,世維大會不是恐怖組織,她更不是恐怖份子。她反對任何暴力,東突厥斯坦長期受到中國暴力統治,被指為是暴力份子,令人覺得難過、生氣,這是被中國抹黑的結果,她不能保持沉默。

熱比婭並要求台灣的馬政府必須公開承認錯誤、公開道歉,否則一定會告到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3/today-fo1-3.htm
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非逮捕令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馬政府拒絕世維大會主席熱比婭訪台,並聲稱理由是該組織秘書長多里坤.艾沙為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通緝的恐怖份子。但中央社日前報導稱,Interpol在接受查證時澄清,強調發布要犯資料,僅是代特定會員國傳播,不代表組織立場。

中央社九月廿九日發自日內瓦的報導稱,針對多里坤是否被Interpol通緝,Interpol新聞室以電子郵件回覆表示,除特殊狀況或經過相關會員國同意,該組織不評論具體個案或個人。Interpol還建議中央社,對於該個人資料,宜詢問據信正在調查相關案件的國家。

中央社報導說,Interpol解釋「紅色通報(Red Notice)」,強調它只是Interpol通知各會員國,「某一司法當局已對某一個人發布逮捕令,而不是一張國際逮捕令」。紅色通報是Interpol應當事國要求而發布,而被通報逃犯,「是被國家司法當局通緝」,不是Interpol;「Interpol的角色,是協助各國警方指認或找到這些人」,以利逮捕或引渡。

對中央社詢問,在Interpol要犯搜尋網頁上找不到多里坤.艾沙,Interpol說,如果Interpol沒有對外公布某個人的紅色通報,一則可能根本是沒對此人發布,或者是當事國要求不公開。

Interpol向中央社解釋說,有的國家把紅色通報視為臨時逮捕的合法請求,但這通常是這些國家跟通報國有雙邊引渡條約,是他們決定逮捕,Interpo不能要求它們這樣做。

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的通報包括Red Notice(紅色通報)、Blue Notice(藍色通報)、Green Notice(綠色通報)、Yellow Notice(黃色通報)、BlackNotice(黑色通報)、Orange Notice(橙色通報)、Interpol-United Nations Special Notice(國際刑警組織—聯合國安全會議特別通報)。

刑事局表示,國際刑警組織僅是個平台,讓各國可藉以溝通協調與傳遞情資,所以沒有公權力,所發的通報也沒有強制力,其他會員國也可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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