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小林姓女教師,兩年半前不當體罰造成學生黃姓男童受傷,家屬訴請國家賠償求償294萬多元,法官判賠25萬多元,但駁回家長要求校方登報道歉。
黃姓男童的母親由東華大學教育系教授蕭昭君等人陪伴聆判後,對法官判賠金額,她表示尊重判決,但對法官駁回登報道歉的主張,感到失望。黃母表示,將上訴討回公道。
黃母因兒子遭虐打案致有長期焦慮等精神官能症,她說,虐打案發生後,施暴的林姓女教師一度不認錯,甚至從學校網站傳出流言,誣指他兒子被打的臀傷是塗紫藥水,家長提告目的是要錢,令她夫妻與兒子聲譽受損。
人本文教基金會秘書蕭逸民說,縣政府多次拒絕家長請求由校方登報澄清流言,加上法官駁回黃母主張,他擔心無法遏止教師不當體罰學生,衍生校園霸凌事件再發生。
縣政府教育處說,該不當體罰案發生後,一切都依規定處理,家長不服判決有上訴權利,縣府尊重法院的判決。
體罰案於民國95年12月發生,林姓女教師以鋁棍毆打班上五年級學生黃姓男童,因不當體罰遭記大過,目前仍在中城國小任教;黃童家長提告後,刑事部分花蓮地院去年11月依傷害罪判處林姓女教師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蕭昭君是林姓女教師就讀花蓮教育大學時的老師,她說,林姓女教師雖是她的學生,但在教育上她是不贊成體罰的。
黃母以中城國小為被告,向花蓮地院訴請國家賠償,法官判准賠償黃童醫療及精神撫慰金18萬多元,黃童父母精神撫慰金共7萬5千元,駁回回復名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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