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4 11:33:43司佳

誰沒資格祭祖?

2009-4-4

為了趕上今天清明節掃墓,高速公路昨天下午2、3點後即出現壅塞車陣,台鐵、高鐵也大客滿,高鐵台北站站長還打電話給台鐵,拜託幫忙疏運買不到高鐵車票而轉向的旅客。
高公局提醒,今天下午3點前,國道一號內壢及國道三號大溪交流道的南下入口匝道封閉;明天凌晨零到7點高速公路仍全線暫停收費。
(圖:記者朱沛雄/文:記者李文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4/today-life3.htm
出嫁女祭祀權 婦團鳴不平

只生女兒 恐無人祭拜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天為女性在傳統喪葬、祭祀的平等權發聲。

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助理教授林宜平舉例指出,出嫁女兒不能返原生家庭祭祖,將造成只生育女兒的家庭,日後恐將無人祭拜。

林宜平也說,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在二○○六年統計女性未婚或離婚人口,六十五歲以上佔女性人數的四.六%,五十歲至六十四歲佔十二.八%,如果這些女性日後仍不婚,將有近三十萬的女性人口在往生後,不能返原生家庭的祠堂安置,依習俗必須安置在佛堂或齋堂,頗為可議。

婦女新知基金會另舉近來蔚為話題的「禮儀師」為例,檢視台灣喪禮文化裡性別不平等實情。

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楊婉瑩指出,根據政府所頒布的「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證照考試題庫禮儀考題,近二成題目與性別有關,但內容充斥「男尊女卑」等性別不平等觀念,如在訃聞的撰寫考試中,依照傳統的父系模式,女兒必須排在兒子和媳婦的後面才是正確答案,暗示傳統禮儀對女性貶抑的理所當然。

近來日本的火紅流行語「敗犬」席捲全台,「敗犬」一詞意指年過三十卻沒有婚姻與子女的女性,但這也顯示了亞洲傳統社會把婚姻視為女性唯一身分價值的態度,這種對未婚女性的歧視,還存在真實社會裡。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法律雖已明文規定財產繼承不能因為性別有所差異,但實際執行時,仍然約有八成女性被親族以各種方式,包括生前贈與兒孫、而無女兒的份,或是私下施加壓力、要求女兒簽「自願放棄繼承同意書」,這都顯示台灣仍有「父系繼承」的觀念,女兒的「文化繼承權」被剝奪。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828605.shtml
姑娘的悲哀…誰沒資格祭祖? 
 
趙文瑾/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台北市) 2009.04.04 03:35 am
 
 
清明節是華人重要的祭祖節日,即便交通阻塞,仍然要趕回家共同掃墓。然則,何謂「祖」?又有誰能「祭」?

在台灣習俗中,「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一旦出嫁便算是夫家的人,重要的節慶都要在夫家度過,之後的生死往來,也都要算做是夫家的一份子。這樣的觀念下,女兒的「祖」從此便不再是生養自己的原生家庭,而是生育丈夫長大的夫家,清明節也都要留在夫家祭拜。

若是女兒沒有出嫁、未婚或是離婚,那麼去世之後也不能夠算是原生家庭的一份子,因為沒有進入夫家,習俗中便稱之為「姑娘」,不能夠進入原生家庭所供奉的祖先牌位,也無法受到後世的祭拜,一般只能夠放到所謂的「齋堂」,或另尋靈骨塔寄放。

生為女兒,生時因有婚姻關係而無法祭拜父母,死後因為沒有婚姻關係連家都歸不得,試問重視祭祀的台灣人,這難道不是最大的悲哀嗎?

事實上傳統習俗並非不能改變,當我們認知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訴求大家不要燒紙錢,不正是最好的範例?

對於先人,重要的是紀念,而非規定誰有資格,誰沒有資格紀念。讓喪葬儀式回歸為對死者的真誠紀念,而非徒有家族階層排序或流於形式主義。與其固守傳統,卻傷害了生者的情感,更應該尊重每一個人哀戚的權利。在祭祀文化中展現性別平等,才是「禮」的真意。

文紋蚊2 2009-10-09 14:03:27

像我夫家..女人是不用掃墓ㄉ!!!
最好是這樣!!!
就像以上大家所討論ㄉ
如果都沒生兒子
就沒人掃墓了
那還幹嘛祭祖?
年節拜拜什麼ㄉ都可以不必了!!!!
搞不清楚~~是誰[生]孩子ㄉ!!!!
x+x~是女生
x+y~是男生
有y+yㄉ嗎!!!!??????
反正在過500年男人就會絕跡了
這是[物競天擇]...
老天爺決定ㄉ事...看你[男]人還能風光多久!!!!!


最白癡最可恥ㄉ是叫做[婆婆]ㄉ生物
一直逼迫媳婦要生[兒子]才叫傳宗接代
怎麼都沒想到自己正在迫害自己ㄉ族群呢

flower妳那幾篇置頂ㄉ新聞真ㄉ是字字血淚
可為什麼妳說在這裡不方便說
害我好想[願聞其詳]
到底我們被[教育]矇騙了什麼?????

版主回應
婆婆跟媳婦怎會是同一族群?婆婆跟媳婦是「情敵」啊!嘿嘿嘿,她倆搶著一個男人。

「情敵」怎能住在一起嘛?搞不懂妳為何不捨得她搬出去? 

台灣的教育,既黑暗又是一個天大的騙局,不是一兩篇文章能寫完的。
我是個懶鬼,開這個台就一目瞭然懶得寫文章。

何況我只是貼貼報紙新聞,就會有一堆老師來包庇違法施暴者。
那要是我自己來寫文章,還了得?我不是怕他們,我真是懶得又不屑跟他們週旋。

台灣的教育,教出阿扁那種「永遠第一名」的「好學生」,始終不見教育界反省!
2009-10-09 17:45:06
強森媽媽 2009-04-16 07:03:28

很難理解這種習俗
兒子是骨肉
女兒就是外人嗎
搞不懂
做兒孫的不分性別通通來掃墓祭祖
先人應該感欣慰才是

版主回應
就是性別歧視嘛! 2009-04-16 09:56:20
2009-04-07 21:00:10

難怪~我從來沒掃過墓!也沒人要求我要去掃墓~
看來除了捐贈大體之外,遺書裡面還要寫清楚不要祭拜才行
(住到佛堂齋堂靈骨塔...我可都不想要)

光溜溜的一身出世,還是希望能不留一點痕跡的離開。

版主回應
假如妳結婚有了兒子,妳兒子就可以掃妳的墓。~以前的人以這個方式來壓迫女人結婚生子。 2009-04-07 22: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