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3 00:15:21司佳

性侵犯去勢 歐洲陷激辯

在上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諾瓦克(中),他是因在去年性侵與殺害9歲捷克男童賈庫伯而被判刑。(美聯社)
遭性侵與殺害9歲捷克男童賈庫伯。(美聯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22/today-int10.htm

斷惡根 性侵犯去勢 留不留 歐洲陷激辯

譯鄭寺音/特譯

(取材自紐約時報)

帕維爾現在都還記得,殺人前兩天的那個狂暴夜晚,他有多麼地焦慮不安。他去看家庭醫生,醫生說,這些不安都會過去的,但他看了李小龍的電影,反而更加性慾難耐,於是他潛入住家附近一個12歲男孩的家中,拿刀狂刺男童。

精神科醫師說,帕維爾是藉著暴力得到性快感。

廿多年過去了,當年18歲的帕維爾,這些年來入獄7年,另有5年在精神病院度過,去年他入獄時,提出動手術去勢的要求。他說,把睪丸割除,就像是把車子的汽油流乾,他已經不能生育,放棄婚姻、戀愛與性,現在他在天主教慈善機構當園丁,他說,「我終於可以不傷害人的活著了」。

捷克是歐洲唯一核准性侵犯去勢的國家,在捷克,像帕維爾這類去勢的暴力性侵犯所在多有,過去10年就有94例。去勢手術將製造睪丸素的細胞組織移除,通常歷時一小時,據說這樣是抑制性障礙者性慾最安全的方法。

現在歐洲有越來愈多國家考慮批准以化學方式為暴力性侵者去勢,波蘭預料將成為第一個讓法官核准化學去勢的歐盟國家,法官可以決定,是否要讓戀童癖接受荷爾蒙藥物抑制性慾;西班牙發生已定罪的戀童癖殺害孩童事件後,也在考慮通過化學去勢。

但捷克也因為去年發生的性侵犯再犯事件,開始重新辯論去勢議題。43歲的諾瓦克出獄後,在去年強暴與殺害9歲男童,上月被判處無期徒刑,諾瓦克曾因性侵罪在斯洛伐克坐過4年半牢,雖然出獄後定期門診,但在事發前數週突然消失,之後就再度犯案。手術去勢倡議者說,要是諾瓦克之前即已去勢,就不會發生這起悲劇。

男童的父親布拉斯科對人權團體把罪犯權利置於受害者之上義憤填膺,他說,沒人想傷害戀童癖權利,但對才9歲、前方還有大好生活的男童又怎麼說?

布拉格的性學與精神病學家何利表示,這90多名性侵犯去勢後,無一再犯;丹麥一份針對1960年代900名去勢性侵犯的研究也發現,手術去勢之後,再犯的比率從80%降到2.3%。

但人權組織表示,丹麥的研究是以性侵犯自行通報的數據彙整而成,並非確切數字;也有精神病學家說,性慾源於大腦,無法透過手術根除。

何利強調,只有罹患嚴重性疾病者才能接受去勢,而手術也只會在獲得病患同意、並經過專家許可才能進行;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性障礙診所創辦人柏林博士主張,化學去勢對身體的傷害比手術去勢小,也有保護措施,因為若病患接受化學去勢之後效果不好,精神病學家可以告知法庭或警察,不過對於遇害男童父親布拉斯科來說,不管哪一種去勢都不是解決方法,「這些人要一輩子坐牢,才能受到監視,受害者與加害者的人權不能相提並論」。

 


小凡 2009-03-25 09:51:53

唉...我超贊成把那些禽獸給閹掉!!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什麼是犯罪的事情...什麼是不該做的事情...
你少給我來那套什麼他生病了所以沒辦法...
那被害者就這麼倒楣要當你的犧牲品??
控制不住就給我割掉!!
人權團體你們全部人的老婆女兒也去給人家強暴看看....
看看你是不是還一樣同情那些禽獸!!!

版主回應
說得好!
不止人權團体,所有反對去勢的人,不僅該嚐嚐老婆女兒被性侵的心情,而且自已本身也該像這個小男孩一樣被姦殺。

看這小男孩死得多冤!苦命!
2009-03-25 11:02:19
孫小曼 2009-03-23 16:53:30

老實說 我對於人權團體 向來不太以為然

在我看來 人權是給人用的 至於禽獸根本不適用

可惜人權團體根本是本末倒置了

版主回應
妳說得對! 2009-03-23 20:22:19
Justy 2009-03-23 15:53:39

我贊同
XD

版主回應
唉!我們讚成沒有用啦!歐洲國家那麼先進都還沒辦法一下子通過,台灣對這種問題是很落後的! 2009-03-23 20: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