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0 22:11:46齊格飛

2005-05-23 省思雜記

5月23日 省思雜記-合作教學法

壹、上課內容摘述:
一、合作教學法的由來
源自杜威的「教育即生活」的民主教育理論,強調教室應該是民主生活的縮影,學生在民主教室裡應是榮辱與共、休戚相關、及互助合作的。
教育心理學家吳爾否克(Woolfolk,1993)認為,「合作式學習就是安排學生在不同能力的小組之中學習,並且小組成功了才能夠得到酬賞」
二、合作教學法的三大派別
(一)「明尼蘇達大學」派:這是以David W. Johnson與Roger T. Johnson為首的研究中心。強生教授兩兄弟探討的重點是在於合作式的學習任務與報償結構 (reward structure)對學習結果的正面影響。
-->強調小組內及小組間皆要合作
(二)「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派:這是以Robert E. Slavin為首的研究中心,史雷分教授與他的同事曾發展出許多套的模式,包括STAD式(Student Teams- Achievement Divisions)、TGT式(Team-Games-Tournaments)與TAI式(Team-Asslsted Individualization)、拼圖法第二代教學法(JigsawII)等,他們探討的重點是團隊報償、個別的責任、與公平成功的機會。
(三)「特拉維夫大學」派:這是以色列的學者Shlomo Sharan為首的研究中心,沙崙教授他們所提倡的小組調查法(或稱小組探究法,group investigation)則是別樹一幟,主要在探討合作式行為的效果、小組間的關係、不同層次的成就等。
三、合作教學法的優點
(一)學業成就
(二)改善的自尊
(三)主動的學習
(四)社交技巧的發展
(五)同儕的接納與友誼
四、合作教學法5大基本元素
(一)積極的相互倚賴(positive interdependent)
(二)面對面的促進性互動(face-to-face promotive interaction)
(三)個別的責任或績效(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
(四)人際與小組技巧(interpersonal and small group skills)
(五)團體歷程(group processing)
五、常見合作教學法模式
(一)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STAD):
1.全班授課:一開始就告知團體目標,分析教材內容;授課方式包括講解、討論、錄影帶觀賞等。
2.分組學習:一律採異質分組,每一組有四至五人,每一組員的背景、性別、與能力不同均不同。
3.學習評量:以小考方式較為常見
4.計算個別的進步分數:就算是原始分數是退步的情形,該生的進步分數頂多是零分,絕不會有負分的情形。進步分數的區間完全是由老師自訂,原則是要盡量鼓勵學生學習。
5.小組的獎勵:表揚的方式包括獎狀、口頭獎勵、物質獎勵、活動獎勵、與公佈表揚等。
(二)小組遊戲競賽法(TGT)
1. 全班教學:除了介紹教材內容外,也須要說明競賽規則。
2. 分組學習:一起練習作業單上的內容。
3. 遊戲競賽:可採測驗式或問答式,前者是同桌競賽的學生個別答完試卷後,依次排名:後者則是由同一競賽桌的同學輪流發間作答。
4. 學習表揚。
(三)拼圖法第二代。也有稱之為皆可熟、拼板法、鋸分法(JigsawII),最適用於平行式的教材。
(四)小組調查法。或稱小組探就法(Group investigation, GI)。實施步驟如下:
1. 提示問題或設計問題情境。
2. 學生自願分組或被指定分組。
3. 學生確定問題所在。
4. 學生把問題結構化或明確化。
5. 學生分工合作搜集資料。
6. 學生嘗試提出不同見解。
7. 小組內的成員或討論、或批判、或協調。
8. 提出小組報告。
9. 討論與檢討。
(五)思考分組分享法(Think-Pair-Share, TPS)
由美國馬里蘭大學的李曼教授(Frank Lyman)發展出來的,是合作教學法中最簡單的一種方式,對完全不知道什麼是合作教學法的老師或學生而言,可算是最容易實施的方式。

貳、對我的衝擊:
在學習的歷程中,不管是老師或是學生,合作式教學法是經常被大家運用的一種學習方法。合作式教學法運用到同儕教學,由於授課者與學習者之間的年齡較為接近,在語言或文字的用詞方面會也會較為相似,因此可以讓學習者覺得比較容易懂,使得學習者在學習的過程中容更進入狀況,也使得授課者能再次複習自己學習的內容,並且也因為使用自己的表達方式去講述,對授課者來說,也會對教材有更深入的瞭解,同時也會有共多的機會瞭解自己不清楚的地方。在以前唸書的階段裡,也常有小老師制度,讓成績比較優異的學生去擔任小老師輔導班上其他的同學,這就是合作教學法的在教學上的實例。

參、未來使用上的規劃:
個人認為合作式教學法,在公民科的教學上,也有應用的機會,但並不是以前述的小老師制度來實行。因為在公民科之中,有許多需要記憶及理解的部份,透過合作式教學法,可以讓每個學生都能先自己思考之後,再去跟其他人討論,最後再回原來的組別中分享自己的看法,可以讓學生更理解所要教授的內容,但因為合作式教學法可能會花費較長的時間,所以在實行的時機要多加考量。

肆、教育文摘:
Roger T. and David W. Johnson (1988)
Cooperative Learning:Two heads learn better than one.
Transforming Education 18:34
http://www.context.org/ICLIB/IC18/Johnso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