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8 15:20:31寶珠姐

名譽的重要

2012/02/09                 名譽的重要

經文:

代上

22:5

大衛說:「我兒子所羅門還年幼嬌嫩,要為耶和華建造的殿宇必須高大輝煌,使名譽榮耀傳遍萬國;所以我要為殿預備材料。」於是,大衛在未死之先預備的材料甚多。

7:1

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

22:1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4:8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引言:

這些日子的新聞標題都是藝人因為喝酒打傷計程車司機的事情,鬧的沸沸揚揚; 這位藝人因為不誠實自己的過犯,還想將過錯推委他人; 因此引起眾人的憤怒!

所謂「惡人先告狀」使用在這件事上,真是最恰當不過了!

基督徒如何看這件事? 只是當作一個笑話?或是幸災樂禍?或是自以為義的冷眼旁觀,或是高姿態的認為:「這是報應!咎由自取!活該!」

基督徒不是不可以生氣,不是不可以發表言論;只是需要非常謹慎,免得落入屬血氣的網羅裡,中了魔鬼的詭計,就不討神喜悅了!基督徒需要用屬靈的眼光分析、判斷和思想,自然就能明白和體會上帝的心境!我們是怎樣的基督徒呢?

2: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2:4

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

2: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聖經的話猶言在耳,基督徒豈可忘了神的恩典?豈可忘了自己從前的本相?豈可成為忘恩負義的人呢?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評論犯錯的人呢?難道我們就真的全然乾淨了嗎?我們不會再犯錯嗎?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嗎?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應該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看待這件事情,看見別人跌倒的時候, 應該存著寬恕和憐憫、禱告的心對待,正如保羅說:

林後

11:29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今天活在罪中的人犯罪是非常自然的事,因為罪性在人的身上是人所無法敵擋和控制的,今天我們看見他人做了不名譽的事情,受了極大的虧損;失去了工作、財富、甚至健康、朋友、親戚..等,但是這些損失不過是外面的,屬地的、暫時的、並不是永久的。

今天一個罪人如果能夠悔改,轉向神,他所得著的是永恆的財富,屬天的生命,這才是最寶貴的產業!一個心中有聖靈居住的人,如同神住在人的心裡,隨時都受神的光照和引導,所追求的都是神的美善,那些不名譽的事情豈能發生呢?

因為神的真理在人的心裡產生極大的智慧和能力,可以敵擋從世界而來的引誘和魔鬼的詭計。

6:11

要穿戴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6:13

所以,要拿起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基督徒信了耶穌難道就不犯罪了嗎?

約一

3: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約一

5:18

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從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從 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基督徒仍然會犯錯,因為老舊的生命並沒有完全更新,但是聖靈會幫助基督徒認罪和悔改!

6: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例證:

去年在社區擔任主委的工作,為了配合政府推行數位化電視, 也為社區少數住戶爭取公共權益, 力排萬難; 總算在社區安裝了數位化公共天線。我自己也向廠商買了一個機上盒, 廠商原本要贈送給我, 但是我拒絕了, 因為收受賄賂乃是罪! 廠商就以成本價賣給我1600, 但是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的, 過了一個月之後, 社區鄰舍向廠商詢價, 廠商報價2200, 鄰舍非常氣憤則問廠商, 為何賣給主委1600元?廠商照實述說原因,結果鄰舍卻認為我有因公徇私之嫌疑;故而大發雷霆!

我知道這件事之後, 心中非常不安, 因為身為基督徒的我, 自認為處事非常謹慎, 為了要為真道作見證, 我警惕自己行事為人應該與基督的信仰相稱; 沒想到我仍然不夠謹慎, 讓人跌倒! 我立即告知廠商, 我不想貪這個小便宜, 敗壞基督的名聲, 我向廠商協議, 凡是社區的人安裝機上盒, 是否能給予一個公平的優惠價? 廠商決議一律2000! 我自己再補上400元給廠商, 這件事就算是定案了; 我也在神面前認罪和感恩, 也懇求神堵住這個不名譽的破口!

結論:

基督徒最大的財富就是上帝, 生命有神住在裡面, 實在好得無比! 聖靈隨時會光照我一切的心思意念, 並且會引導我悔改, 一次次的對付, 一次次的煉淨, 總讓基督的生命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榮神益人!聖經說:

37:24

他雖失腳也不致全身仆倒,因為耶和華用手攙扶他(或譯:攙扶他的手)。

24:16

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

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7:1

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

22:1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