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3 01:01:51蔡柏
[到倫敦才懂的事]跟陌生人說話。
在倫敦這一年的生活中,除了班上同班同學之外,點亮我生命中幾個閃爍燈光的人們,出現的場合都蠻特別的。除了上次提到的那一個法國廚師,還有一個白俄羅斯人,他叫做Andrew。
我看到他了。
但是,你們知道嗎?
他有來。他在Showcase那一天,真的默默出現在大廳。我看見他,充滿驚喜。
「Andrew?你來了?太令人驚喜了!」我大叫,下意識要擁抱(原諒我,我身邊的人都超愛抱的啦。)
後來我有一度變成喜歡召集大家吃東西的小隊長(這就是受了阿希的感召,從前我才不可能做這種事情!)每一次我都會邀Andrew,雖然他不一定可以到,但是只要他可以,他都會出現,班上跟我比較好的同學也都慢慢認識他。
昨晚,又收到Andrew稍來的短訊。
那一天,我和小印為了Showcase的劇本搞得灰頭土臉;因為Ben希望我們選一些有刻板印象角色的劇本:中國黑幫、流氓、警察或者是科學家;小印就是充滿印度風情的披紗迷幻眼神女,我們在圖書館裡找了很久,找到的都是蠢到極點,我們根本不想演的劇本。
我垂頭喪氣走回教室,班上總是人聲鼎沸,看到一群金髮碧眼的人類開心的交談她們可以演什麼跟什麼,我一股火突然燃起來。那個時候除了要忙Showcase,還要忙著做一個期末報告,我和Alfo,Aris還有Ligia同一組。
我當天根本沒心情討論了,臭著臉對大家發了脾氣,心中希望有人可以安慰我或者是至少像連續劇那樣拉住我的手,讓我至少可以大喊:「放開我!」;但是都沒有人拉,所以我很順利地走出教室,懊惱地搭上地鐵。
突然想到,數個月之前逛到英國教育網站有一個「和倫敦市長碰面」的國際學生交流活動。就在這一天。
平常疲於任何社交活動的我,今天心一橫,就當場轉向,往London City Hall出發。
雖然人在倫敦,宅還是宅,跟倫敦根本不熟,迷了好一段路才走到這裡。
活動五點才開始,我四點二十就到了,樓下的咖啡店剛好又很早關,我買到他們關門前最後一杯咖啡,就癡呆坐在外面拍照。
五點,終於。
今天來的人幾乎都是國際學生,什麼顏色都有,中國人挺多,還有一些英國當地的小代表,不過他們大部分的人年紀看起來都很輕,我自知自己是一個很難high的碩士生,所以就在旁邊拼命喝免費的紅酒還有柳橙汁。
我很不會跟陌生人說話。要主動說話更是不可能。但是我有發現我肚子很餓或者是心情很不好或者是很累的時候,發生這種瘋狂的事情(和陌生人攀談)的機率就比較高。
反正我當時已經走到山窮水盡,心想,今晚給自己設定一個任務,我非得要交到一個朋友不可,不然我整個倫敦生涯就毀了!所以我開始鎖定目標。
有一個看起來很認真的中東人一直努力和幾個東方美女攀談,有其中一個女生是住在我同一個宿舍,我過去跟她打招呼,她也很Social地回應,還講了幾句中文,不過她似乎對我這個人沒什麼興趣,我也心機很深地用表演的觀察力去察覺她的心境,然後識相地走開。
直到我已經尿了第三次,幾乎又喝了一輪在場的飲料之後。
我決定放棄。
是啊,為什麼要虐待自己?我常常心機很重地想,那種在pub裡面認識的人是不可能變成好朋友的啦?拜託,在那種連「借過」都要用吼的地方,還想要談心?先開房間吧你們拜託!(編按:本人代替蔡柏向所有曾經在Pub裡面找到真愛的人下跪道歉!)
我走到戶外,天,倫敦的晚春天氣還是很冷,我一邊想藉著拍照療癒我一整晚沒有人理的失落;一方面也跟倫敦的風嗆聲:妳再吹啊!妳再吹啊!反正我就是命賤!把我吹下樓吧!
「Hi, would you mind taking pics of me?」一個穿著襯衫和casual西裝外套的男子,笑著問我。
「My camera ran out of battery, so I can only use my phone, but it's hard to do it backward.」
原來是不熟悉自拍的人類。(別誤會,我也不擅長啦。)
我走向前,幫他拍了一張,就把手機還給他。
「Thanks.」
然後我就走了。對,又進去灌了一杯柳橙汁。
我邊走邊想,不對,我應該要多講幾句話才對,怎麼這麼不會做人?怎麼這麼不會交朋友?怎麼這麼不會開話題!所以我又默默發誓(證明我是食言而肥的最佳代表),如果我等一下再看到他,我一定要跟他說話。
我走向前,用極為愚蠢和生澀的方式開始找話題。
從學校、國家、年紀、天氣(天啊!天氣真好聊!)到處亂聊。
學表演的人最怕職業病的地一直檢驗對方是不是感到無聊了?沒興趣了?這種猜測「他其實只是想問你有沒有認識正的妹可以讓他認識,聽說東方妹很好把」之類的被害妄想症,不斷地反覆出現在我和Andrew的前十分鐘的對話裡。
我發現在交友的過程當中,我常常會有一種「為什麼別人會想要跟我當朋友」的納悶(本性嚴肅,無聊,宅男,常把氣氛搞僵...太多)。所以我會覺得一定有某種不是正面的理由。可能是想要認識我身邊其他人?或者是只是他們也很無聊,所以找個擋箭牌來打發時間,總之,我覺得真心主動想要跟我講話的人幾乎不會存在。
在台灣,有某些人會在看完我的表演或作品之後,對我的態度改觀,變得比較熱情;某種程度上我會有點害怕這種,畢竟他們認識的,或者是喜歡的我,不是真的我,是那一個在台上的我或者是哪一個可能人格分裂過分悲觀以致於寫出荒謬喜劇的我。
一旦他們發現真實的我如此無聊的時候,他們就會離開我。
Andrew是白俄羅斯人。
在布魯內爾大學念國際貿易。
自己一個人來倫敦。
他說他對藝術有興趣。
哈,好,又是另一個藉口罷了,我想。
我就順水推舟:「我們學校的Showcase快上演了,你要不要來看?」
「幾月幾號?」
他認真地查Schedule。
我判斷人的方法是不會只從他有沒有翻行事曆就決定地。重點是他有沒有努力要出現。
我們互留了電話還有臉書的資料,就分道揚鑣了。
之後,我就瘋狂忙碌。我想他也是。
但是,你們知道嗎?
他有來。他在Showcase那一天,真的默默出現在大廳。我看見他,充滿驚喜。
「Andrew?你來了?太令人驚喜了!」我大叫,下意識要擁抱(原諒我,我身邊的人都超愛抱的啦。)
「第一次看你表演,覺得很新鮮。」他靦腆地笑笑。我沒抱成,轉換成握手。
「你很棒,你的幾個同學也很有趣,我應該要多找一些朋友來看的。」他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到他的堅定。
「你忙,我明天還有考試,住得比較遠,先走了。」
突然覺得這個人跟我好像,但是他比我勇敢,他敢在氣氛應該要開始熱絡起來的時候勇敢澆熄。
這種誠實,反而激勵了我未來和其他朋友相處的勇氣。
當我不想去,就不會去。當我累了,我就誠實說我累了。我的朋友應該要理解我的,他們不應該用「你真的很不講義氣耶」來嗆我,或者是做一些會讓我心裡愧疚的事情,因為他們愛我,所以知道我不喜歡熬夜,不喜歡待太晚,不喜歡很多事情。
勇敢說。我那晚想著。
後來我有一度變成喜歡召集大家吃東西的小隊長(這就是受了阿希的感召,從前我才不可能做這種事情!)每一次我都會邀Andrew,雖然他不一定可以到,但是只要他可以,他都會出現,班上跟我比較好的同學也都慢慢認識他。
我們就這樣。認識。
最後離別倫敦的那一餐,Andrew也有來。
我後來回到倫敦參加畢業典禮的時候,也有跟他碰到一面。
我們並不常講話。以一對朋友的對話頻率來說。
回到台灣之後,大約每一個月都會接到Andrew一個短短的問候,有時候是我發動,有時候是他。就像一個老朋友一樣。淡淡又甜蜜的情誼。
昨晚,又收到Andrew稍來的短訊。
事隔一年半了,我回想起那一晚和他在City Hall的相遇。
我說:「你知道嗎?你是我在倫敦生涯中,第一個講話的陌生人。」
「我很高興我當初鼓起勇氣跟你說話。」我回想著。
Andrew回信。
「你知道嗎?我也是第一次跟陌生人說話。」
「然後認識你之後,我開始,和陌生人說話:))))」
「然後認識你之後,我開始,和陌生人說話:))))」
獻給Andrew,也獻給那些無所求,只是單純分享的每一個靈魂。
天空
2011-02-23 01:59:33
我很笨,回完才知道看不到悄悄話…
(悄悄話)
2011-02-23 01:57:18
我真的不是故意為了要迎合
但每次看到你寫自己處理人際關係背後的心理狀態
我都覺得想尖叫
“阿 太酷了 原來不是只有我這麼難搞這麼矛盾”
但我想這些“想很多”的反射性本能是使你的文字和戲好看的重要因素
台上台下大反差的你很precious
為勇敢和珍惜這兩件事乾杯 就算過程很笨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