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1 22:55:36蔡柏

[離開倫敦才懂的事]這一年,完整了:三則機場奇遇。


攝影:Pao-Chang Tsai
Warren Street附近的倫敦天空。


在機場遇到的三件奇遇。

第一件事情就是倫敦機場的酒區,一位南歐面孔的服務人員親切地兜售Bailey’s的奶酒。我問他某一個包裝裡面是什麼?他說這一個特殊的套裝組裡面有半litre的酒還有一個精美的袋子。可以把酒裝在裡面送人。

「你就可以拿去送給女朋友是很好的禮物。」

我笑了笑。

「當然,送男朋友也很適合。」


我笑了笑。

世界是變了,或者說,慢慢在調整。

 


第二件事,就是在曼谷過境的時候,即使搭乘的長榮是同一個班機,但是在曼谷還是要再接受一次安全檢查,簡稱沒有道理加浪費時間。我在倫敦買的Bailey’s,在希斯洛機場被簡單地用一個塑膠袋裝著,就上飛機了。沒想到在曼谷通第二浪費時間關卡的時候,竟然被叫到旁邊:「先生,很抱歉,我們不能讓你帶這瓶酒過境。」

 「什麼?什麼意思?」我還在處於一個飛機上沒有睡好然後旁邊的台灣大妞瘋狂頂我的不悅當中。

 「你的酒沒有封口。」

「為什麼要封口?」

「沒有封口我們不能讓你帶上飛機。」

「可是它剛剛就在飛機上躺著。」

「請你體諒,我只是安全人員,我不能讓你例外通關。」

此時旁邊有一位印度大伯也在接受檢查,他心愛的三罐素食罐頭眼睜睜地被安全人員丟到垃圾桶裡面。我暗暗吞了一個口水。雖然浪費食物同樣令人心疼,但是恕我直言,素食罐頭和
Bailey’sExcuseme? Hello?!

「這太沒有道理了,我是在通過安檢之後才在免稅商店買的,你要我怎麼用寄的?」

「你應該要跟他們要一個密封的袋子,這樣我們才知道是在免稅商店買的。」

「我有收據可以給你看。」

「我知道。」(你知道個屁!幹!)

「但是我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放什麼其他的液體到酒裡面?」(幹!要放什麼?口水還是尿還是XX嗎?)

「請你理解,我並不知道有這項規定,而且倫敦免稅商店機場的服務人員並沒有協助我或告知我要這樣做。」
泰妞見我是奧客,馬上招換另一個層級更大的泰妞來跟我對話。


「先生,我們只是奉命行事。」新泰妞說著。(拜託!可以給我有創意一點的回答嗎?)


「是,但是可否請你告訴我,有沒有什麼事情是我現在可以做的?」


「沒有,我很抱歉。」


新泰妞連想都沒有想就回答我。


「有哪裡我可以找到這種袋子嗎?拜託!這是很重要的禮物!(明明是想要獨享),是聖誕節!」


講出口才覺得自己說謊也說得很過時,明明聖誕節就過了。


「我懂。」(不,妳不懂!三碗豬腳!)


然後我真的就活生生地站在檢查櫃台,用一種極為無助和無奈和恨的眼神,盯著她看,然後動也不動,大約有十分鐘之久。


泰妞也只能站在那裡。


不是我愛喝酒,只是覺得這種毫不合理的事情為什麼我要默默接受?!

 
「請問我還可以回去嗎?」因為我已經通關了。

「可以啊,但是你想要做什麼?」

「你打算把這瓶酒怎麼樣?」


泰妞指著旁邊的一個大型垃圾桶。


「就丟掉了。」

「那我要回去可以嗎?至少我可以把酒送給任何一個乘客,不然這樣浪費食物真的是

「你就算拿給其他乘客他們也沒有辦法出境。」她無奈地說,「曼谷就是這樣。」

 我把剛剛已經檢查過的行李打包放回包包,然後逆向穿越安全檢查,走回我剛剛下機的路口,我心中想,如果有台灣的空服員在那邊,我搞不好可以說情,請他們先幫我放到飛機上(我知道這個想法很天真,但是對我來說就是真的這樣,它剛剛就在機艙裡面,等一下也應該要是,最後它會平安回到台北!就是這樣!)

但是剛剛離開的路口很明顯地已經關了。

我邊踏著電動滑板再度重返安全檢查區,我心想,哼,與其讓妳現在就把它丟了,反正離登機還有四十分鐘,我就先喝,能喝多少就喝多少怎麼樣!


就在這一個念頭才剛起,我就看見其實安檢旁邊也有酒的商店。我想反正也沒有什麼損失了,就走向前問他們:

「你好,我有一件事想要請求你們,如果對你們很為難請直接跟我說。」

 「好!」店員們爽快地回答。

「我在倫敦買了這一瓶酒,但是他們沒有給我密封袋,所以我不能袋離開曼谷,你們可以幫我裝到你們的密封袋嗎?」


「原則上不行,因為我們的帶子只能裝我們賣的牌子,然後我們沒有賣
Bailey’s」另一位店員嘰嘰喳喳講了一串泰文之後已經消失了。「可是,我們可以幫你找找看有沒有『沒有』我們公司mark的袋子。」

人真好!又現曙光!

只見那一個人拿了一個極為陽春的透明塑膠袋走出,問我:「你有沒有打火機?」。我不抽煙當然沒有;然後他就幽幽地再度走進神奇的倉庫,拿了他自己的打火機還有煙,就暗示我跟他走。

機場都有所謂的吸菸室,也是我從來都不會想要注意的地方;然而,為了這瓶酒,我踏入了煙霧瀰漫的吸菸室。泰兄做事還算謹慎,不是隨便一間吸菸室都進去,他看到第一間外面有太多警衛,跟我說,有時候安全檢查警衛也會近來抽煙,要小心。

我們走入一間都是凡人的吸菸室,他點了跟煙,要我把酒放入塑膠袋,但是他就帥勁地開始邊抽煙,邊燒塑膠袋,邊用手把燒過的塑膠袋壓緊,只見這樣來回工夫不到一會兒,馬上,這瓶酒就沈睡在密封的塑膠袋裡。

我承認我真的是感動到快不行,一直頻頻跟他道謝,他見他老兄一派輕鬆,很豪邁地用泰國腔說:「It's ok.」然後掉頭就走,這種完全不求回報的態度(廢話,他要跟你要求什麼回報你告訴我?)著實令我激賞,便抓起我的酒就繼續跟上,我問他,這樣就真的沒有問題嗎?會不會被識破?

他依舊瀟灑地說:
「我今天稍早才幫一位要去杜拜的人燒過,他買了十幾瓶威士忌。」

最後他不忘細心的天使下凡來顯靈地說:
「你剛剛是去那一個安檢對不對?不要去那一個,去這一個。」他指著另一個沒有特別標明我的轉機口安檢室說著。他看我一臉疑慮,就補充:「每一個安檢都通到一樣的二樓。」

雖然這似乎是常識,但是著實是救命的提示!如果我再走同一個安檢出口,勢必有可能會被認出來!畢竟我也是曾經耗在出口長達二十分鐘的奧客,還大聲地用英文和泰妞們爭執;如果再走一次,肯定會被揭穿。

於是,我走向另一個安檢。

正在我準備好順利通過的時候,我竟然又被攔下。


我這一次鎮定多了,可能心中有一種,如果我這樣努力過你還是無緣成為我的酒,那我也無憾了,的感覺,我緩緩跟著安檢人員走到一旁。

他用手檢視了一下袋子,然後買買該該地用泰文和其他人溝通,一位噸位很大的泰姐走進。他檢查了一下袋子,問我有沒有收據,我把收據交給她,她對照了一下無誤之後,就淡淡地說:

「以後記得用托運的,新年快樂!」

是!新年快樂!我愛泰妞,泰國還是有好人!安檢人員還是有人有度節的幽默感的!只見剛剛圍繞在我身邊的另位兩位泰兄也都笑嘻嘻地跟我說新年快樂然後酒好好喝之類的。我還一度狂喜到忘記把電腦塞回我的包包。


就這樣,這一瓶Bailey's就順利地回到台北。

很慶幸自己這一次沒有這麼容易就放棄自己的權益,很高興自己這一次沒有這麼容易就退縮,心中想的其實是謝謝SUP(小印仙女),應該是凡事只要是她認為對的,她就會爭取到底的那股力量。

但是回到正題,各位如果以後從倫敦希斯洛買酒然後經過曼谷,注意!只有曼谷這樣!我的天!記得在倫敦免稅商店就要請他們幫你用密封袋裝好,然後就不能在打開直到你回到家裡。這樣可以省去不少莫名其妙的麻煩。


原本以為風平浪靜地回到台北,沒有想到,到了行李轉盤了時候,我的名字被寫在一個超大的長榮告示牌,隨著行李旋轉,上面說,請Pao-Chang Tsai到長榮地勤櫃台跟服務人員合作。

我去了,他們跟我說,我的行李在倫敦的時候沒有被掃到,所以他們的記錄上面沒有我的行李出境的記錄。

這是什麼?

莫非上天要我在一次旅程中體驗所有最惱人的事情?行李失蹤?
地勤人員說,現在也就只能請你繼續等,等不到的話,就回來登記資料,然後我們等行李到會在跟你連絡。

不知道是累了還是怎麼樣,我停頓了五秒鐘,竟然笑了出來,在他面前,可能覺得也太衰;但是又覺得好好玩,服務人員可能也沒有看過這種反應,也發抖著起身請我離開。

當然我最後是等到了(才能侃侃而談啊,不然我這篇文章的標題就是會「去你媽的希斯洛」或者是「長榮你去撞牆吧」之類的非理性言語。)


出門旅行,遇到事情,別慌,當你很想要解決一件事情的時候,是會有人來幫你的。
另外我也突然想到Sylvia在送別晚餐的時候提到她的愛情觀:「大家都想要遇到王子,可是有沒有想過,你如果想要跟王子在一起,是不是應該先努力讓自己變成公主?不然怎麼可能遇得到王子?」

雖然有點離題,然後可能灰姑娘們並不會太贊同她的理論,就是想到了,跟大家分享。因為我從前也一直相信,努力作好自己,你命中註定的Soulmate,才有機會找得到你。

就以簡單的三件機場烏龍,祝福大家有一個美麗刺激的2010。
謝謝此行遇到的每一個人,柏林的Eastseven旅社每一個都好到爆炸的櫃台人員;晚上打呼打到無法無天的新加坡人;帶我去印度餐廳吃免費的Dennis,等我回去給你理髮的Frank,還有可能會再度相會的翻譯Paul。

倫敦我那些把相聚和朋友借住當成理所當然的愛的朋友們,Alfo、Emma、Crystal、Paul、John。
還有Central School of Speech and Drama 2008/09全體同學,還有新認識超酷的2009/10的幾個新朋友。

喔,還有偷偷幫我作一張學生證的Juul,總是偷偷幫我刪除借書過期罰款的Matt,還有從開學第一天就以為我是泰國來但是後來總算知道我是台灣來的行政助理Robert。

這一年,完整了。
下一年,來吧!

滿誇張的 2017-09-17 22:00:31

不認同你的做法。安檢員應該要更嚴格,幫忙你的人實際上造成維安漏洞。再看到你最後一段,偷作學生證刪紀錄,明明不遵守規定,卻要說成維護自己權利。

benar 2010-01-10 17:41:42

btw, x-ray of 250 and 120lb women
http://i.imgur.com/fn8N3.jpg

版主回應
This pic made my day, B~
:P
2010-01-10 17:58:55
bernar 2010-01-10 17:33:39

no pao... if the bomber (since one man's terrorist is another man's freedom fighter) ask the guy at the airport to seal his bomb. I completely agree if you want to argue that the war on terror is not about keeping anyone safe, but keeping everyone scared, but your agruement to yeasayer is basically lobbying for every traveler to be x-rayed and strip searched. btw, swallowing the bomb is impractical (already thought about it) remember people jumping on grenades? our body is humid and organic. it probably takes something an order of magnitude more powerful (10x) to do the same structural damage unless you just have a grunge against the poor guy who need to scrape bits of you off the windows...

damnn I have to bust out NJStar... can't think of an english equivalent. anyway; 防君子不防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