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3 02:04:15J.先生

十月十二日

時間一去不復返,剛度過了二十歲,基本上,生日年年有,感覺不大,不會像女孩子那樣注重的。與往年不同,今年不敢再許甚麼願望,縱使以往也有此習慣,但自己暫時無意再求些甚麼,不想再令自己失望然再絕望。

激情已過,剩下的只有淡淡的情懷,但只想能開開心心度過餘下的日子。其實要和對方相處是一樣十分困難的事情,相見好,同住難,很難想像自己能遇到一位共生死的人,我想,這大概會出現於童話故事居多,幸福只是人類幻想中所引申出來的物體。「有幾多故事最後,愛人仍然同一個」實是至理明言。

「沒有這件事 妨礙我們 難道我和妳 又會一樣 就算不是她也有問題吧早該分開 不該怪她」有些時候,命運就是這樣弄人的,一件壞事的出現,可能會化解另一件壞事的影響。本來,一段感情將結束,卻因為某人的失意,某人即將的離開,使這一段尚餘小量生命力的感情再受注入能量。可能,有得便有失,而失也可引出另一個得。

本來,學校校慶,我是十分想返母校的,但實在過不了自己自尊心的一關,我想,仍自己真的有小成才返去,會更理想。我是可以等的,要做一件事,就要做得好才去做,做得不好倒不如不做。讀書也是一樣,要有信心同有心去讀得好,才可去讀,如果連自己也估計幹不好,倒不如放棄。所以,一是不回去,要回去的,就一定要給人看到自己有成就,至少給人知道自己在做些甚麼。

今天剛出席了表姐的婚禮,重遇到平日不多見的表弟妹,最令自己驚訝的是喜見一位曾沉淪,不思進取的表妹,變得成熟了,懂得甚麼是重要,明白讀書的重要性,很開心。妳現在已升上中六,真的希望她能有好成績。原來,人,真的會醒覺的。而且,多是自發的。要變,任誰人也擋不住,自己不想變,也沒有人能幫他的。很久見他們,再和他們談天說地,有一種不言而諭的親切感。好像時光倒流到童年時代,再和天真的他們玩樂。

細想之下,發覺自己真的比其他人幸運,有一個十分美滿的家庭支持。我在想,我一定不會再在其他人面前抬不起頭的。有的,只有他們在我的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