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6 08:42:48J.先生

Waiter~~~

好累呀﹗第一次做待應,收工後,我感到自己的腳好像不再屬於自己的。本來,回港過聖誕,應該好好休息一下的,但在機緣巧合的情況下,我這麼快便上班了。

和自己共處的同事,全部都是煙不離口、粗口最拿手的天才,在break以及收工後,要忍受大量的二手煙,可悲﹗第二天上班,我便打破了一個杯,so bad!!!! 今天第一次入水bar,負責沖茶、coffee以及其他的飲料,又真的蠻得意,但果汁仍未給我做﹗

今天真的不太開心,在拿茶給客人時打翻了兩杯茶,幸好不是倒向客人,而所沖的茶剛巧不太熱,但我的下半身都濕透,活該﹗不開心的不是自己犯錯,而是一個討人厭的partner,明知我是新丁,但她仍將荼放在茶盤邊緣,我一時性急,沒有顧慮這事下出茶,便出事了﹗有點委屈、被欺負的感覺,我不知她是有心還是無意,總之,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又不可衝口而出。

真的辛苦,人家回港是休息,我則相反,但有苦工總比無所事事好,而且我要用自己錢買一部laptop及mobile phone,希望自己可以堅持下去。

今天自己到過電腦廣場看laptop,看到一個台灣brand name Acer,很平宜,7千元有一部外觀不錯的laptop!

還是從前補習的日子快樂得多,不需勞力、不會有太多的感情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