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1 13:21:15Page

【I】離不開

如果,我是說如果,我們進行一場秘密性的投票,究竟有多少女人曾經被男人暴力相向過,而這統計甚至可以很大膽的把範圍限縮到「肢體暴力」的部分,比例會不會高得讓我們瞠目結舌?

施暴的對象可以是長輩、可以是丈夫、可以是男朋友.....

次數呢?可能只有一次,也或許是偶發的,頻率誇張點的就照三餐打。

這產生一個很弔詭的狀況,打也打不走的除了千瘡百孔的心,真的只是單純的「親愛的,我離不開你」嗎?隱瞞、忍耐、原諒、秘密、自卑、驕傲、習慣、個性、傷害、社會價值、異樣眼光、......還有什麼?能有什麼?該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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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新聞能像灑狗血連續劇那樣的轉播,是因為這不只是故事而是真實發生的生活嗎?

是因為每天每天有續集,精彩可期的高潮迭起??

是因為王子不再是王子公主不再是公主,而且王子和公主並沒有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若真實經歷過拳頭結結實實落在身體上有如雨下的場面,親眼見識過加害人喪心病狂要致人於死的凶狠眼神,心中其實比身體感受到千百倍痛楚的女人,或許看的更是膽戰心驚吧。

當然我非常同意「兩個人之間的問題,一定不會只是一個人造成的」。也相信這種事情往往很難足以為外人道,就像是性生活,爽不爽只有當事人知道....旁人,干卿底事的說什麼嘴?

可是,當我們自以為正氣凜然的條理分析,義正嚴辭的頭頭是道,「妳為什麼不離開?」「妳為什麼不求救?」「妳為什麼被打一次還不夠?」會不會也淪為另一種裝模作樣的高調偽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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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場景拉到國小的導師辦公室,老師正和顏悅色的忙著調停二個吵架吵到最後很生氣打起架來的小朋友。

當老師詢問「你們為什麼要打架?」時,得到往往是你一言我一語的爭辯「是他先推我的」「是他說我怎樣怎樣的」「是他剛剛弄到我」.....

不一定會說謊但是絕對會想辦法自保的小朋友點出了一個事實,“是他”。
而這部分我們或許可以延伸解讀為“報告老師,我可能也有不對的地方,但這不是我先開始的”。


然後我們再回到最近社會案例中強調的「高學歷施暴者與日俱增」部分。

一個男人當他“沒辦法”的時候,拳頭是不是就成了僅存的最後武器?

當女人感嘆著,我情願嫁一個很會賺錢但是一天到晚不見人影的,也不要嫁一個每天閒閒在家無所事事的.....

我想到了“貧賤夫妻百事哀”。

還是我們應該換個角度另類思考,當男人技不如人又無處抒發的時候,與其想著怎麼以拳頭展現男性尊嚴還不如花點心思好好的做上一場愛吧。

不都說了「床頭吵床尾和」嗎?何況這又達到運動效果又能愉悅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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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呢。

老話一句,「該閃就要閃」。

雖然我也非那種隨時能放下捨得的大智大慧人物。


我說,女人啊...

不管妳做出怎樣的選擇,妳都該記得,沒有人也沒有一段感情應該被傷害,妳應該相信妳值得,值得快樂,值得不提心吊膽,值得不畏畏縮縮,值得不看到對方的手一舉起來就反射性的抱頭閃躲。

看不開的快點看開。

可以逞口舌之快的前提是妳跑得也快。

犯不著用言語去刺傷妳的伴侶。
如果他真有妳說的如此不堪,那同樣也貶低了自己。
因為是“妳”,選擇了和他在一起。


至今,我仍然對於雙方在有爭執時懂得緘默的男人迷戀不已。

道歉往往難以平復抹滅伶牙俐齒的人太多的脫口而出。

很多時候,「我們贏了一場全盤皆輸」,這才是人生劇場中最難參透的小小道理。



我離不開你。

我用不完整的你,來完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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