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2 13:35:41Page

【02】生日的起鬨親親

從淡水趕回台北,晚上我跟幾個企劃部的姊妹打算在KTV狂歡。我還找了2個帥哥朋友作陪,整晚氣氛由於音樂催情和酒精作祟,是走一種愉快熱情非常High的路線。

Hao是其中一個。早在唱歌之前,我就因為拿千元大鈔被計程車司機罵,火速打手機給他請他過來解救我。大夥在包廂中一共待了7個小時,大部分的時間我和Hao都一直開對方玩笑並且回憶過去發生許多荒唐有意思的故事,Hao還隨便對我同事大爆內幕,什麼十年前我們就睡過了或者我愛他愛了十年之類的。

反正我對他唱了很多情歌,說了不少大膽的話,他陪我跳了幾段煽情熱舞,我還特地唱了那首當年我寫給他三大張信紙告別信中提到的「聽說愛情回來過」給他聽。

我猜想我的同事應該覺得我們之間的關係實在令人玩味。

後來大家起鬨要他親我拍照存證。他一直說親臉,我當然回答親臉一點感覺也沒有。Hao很堅持嘴唇是他的靈魂,百般猶豫,不過終於基於我是壽星我最大還有他不可以讓我在外人面前丟臉的前提下,我們開始表演嘴對嘴親親的高潮好戲(不是接吻那種)。

姊妹不斷的喊著NG重來,理由是沒有拍到,所以我們只好一親再親。我發誓我跟姊妹沒有套好要來這招,不過我倒是越親越害羞,後來還問他我需不需要把眼睛閉起來。費了好一番功夫,終於完成這張經典照片。

結束後大家開玩笑的說要各自帶開,體貼的Hao陪喝醉的我走回我家樓下,確認安全無虞之後,自己搭車回家。

而我28歲的第一天,除了處在宿醉的狀態之下,心怎麼也跟著有點微醺,墬入18歲那年秋天的回憶…………





十年
作詞:林夕 作曲:陳小霞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 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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