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6 21:47:23楓楓

分手17天

今天 ...

三年級的複習考 = =

很煩* 但是壓 我很開心,

因為可以睡一天的觉 哈哈 。。。

補眠時間 這時候最適合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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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們分手的第17天

其實 現在的我 並不想刻意的在去找尋你的身影

因為 看到你 我就很心痛 

我知道你沒有跟別的女生在一起

但是,看到你 我還是會想到過去的那段日子

今天 和大家一起玩了『國王說』

很變態 很刺激的一種遊戲  -  -

哈哈 。

其實, 我是抱著報復你的心態下去玩的

當然 也有想和大家同樂的心情

看到別的男生親我 或 看到我親別的男生

你會忌妒嗎!? 你會想挽回嗎!?

但。 我想 都沒有吧。

你真的不要我了 對吧!?

我是不是還要繼續堅持著100天!?

還是我真該如同你所說的

再去找下一個更好的男生來代替你的位置呢!?

誰來告訴我

到底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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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呆呆呆呆呆 2007-03-17 19:47:18

持續100天

就你對他愛的程度有多深了!?

呵呵

你可以的

版主回應
100天

好像已經沒意義了

他不愛我了 >ˇ<
2007-03-17 20:01:54
= = 2007-03-16 21:52:26

小姐振作點

版主回應
振作有什麼用= ˇ = 2007-03-16 21: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