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特區新鮮報~李宗瑞淫照大事記 源起一對姊妹花…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台北地檢署11月6日偵結,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李宗瑞,求刑是法定最高刑度30年。
以下是李宗瑞案大事記:
──民國100年7月間,李的一名前女友和她的胞姊指控被李下藥迷姦,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以李涉性侵重罪向台北地院聲押,但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
──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似遭下藥迷姦;另也有其他被害人控告李宗瑞偷拍性愛光碟,由於檢方傳喚、拘提李未到,不但發布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布通緝,時效至139年2月1日為止。
──民國101年8月8日,《壹週刊》爆料,封面抖大標題是「娛樂圈大風暴!迷姦偷拍60藝人,檢警通緝富少」,報導李宗瑞涉嫌迷姦藝人、模特兒等,而李宗瑞行蹤不明。
──民國101年8月13日,李宗瑞父親李岳蒼因為兒子鬧出醜聞,辭去元大金控、元大寶來證券董事職務。
──民國101年8、9月,兩家平面媒體刊登李宗瑞淫照,有記者、主管被台北地檢署陸續傳喚到案,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偵辦。
──民國101年8月17日,專案小組查出李宗瑞女友之一賴慕禎(Joyce)是販毒案通緝犯,在台南逮捕歸案。
──民國101年8月18日,李宗瑞前女友、藝人吳亞馨原本表示要開記者會,但因壓力過大、情緒不穩而取消記者會。
──民國101年8月20日,北檢傳喚李岳蒼,李父向社會致歉,並勸李宗瑞出面投案。
──民國101年8月23日,北檢傳喚藝人王陽明、祝釩剛等人到案,同日晚上,李宗瑞向北檢投案,友人陳美蘭以1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民國101年8月24日,李宗瑞投案後,檢方隨即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民國101年9月7日,12名涉嫌散布李宗瑞淫照的網友,遭檢警逮捕。
──李宗瑞羈押期在10月24日期滿,檢方認定原羈押原因並未消滅,10月16日向台北地院提出延長羈押聲請書,聲請再押2個月,北院10月19日裁定延押。
──民國101年11月6日,北檢偵結李宗瑞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求刑30年。檢方調查,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共有6名女子遭下藥性侵;3名女子遭強制性交;另光碟顯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過程有抵抗舉動,但未出面指認。此外,李趁10名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時對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告。另有4女與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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