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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情人節推薦購買-【Dreamming】發泡雪花點點旗幟字母水蜜桃布T(共四色)-情人節首選momo購物







男朋友過幾天要生日了,


想偷偷在他的衣櫥裡掛上幾件新衣服或放幾雙薪襪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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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功能:




  • 品號:1462285


  • ◆美式休閒風旗幟印花圖漾
  • ◆類水蜜桃布不易起毛球
  • ◆雪花般發泡點點顆粒設計







商品訊息描述:



【Dreamming】發泡雪花點點旗幟字母水蜜桃布T(共三色)

散發美式休閒風格的旗幟印花圖樣

簡單俐落的字母造型年輕活潑

雪花般顆粒的發泡點點更突顯了立體度

舒適柔軟又不易起毛球的類水蜜桃布

隨意搭配牛仔褲或休閒褲都是不錯的選擇喔


《商品領標及吊牌一經拆剪或損壞視同為缺件,恕無法受理退換貨》

↓橄欖綠





↓深紫





↓淺灰







↓特色近拍圖








































平放測量單面尺寸(單位:公分)





















































































尺寸



肩寬



胸圍



袖長



袖口



臂寬



全長



M



42



45



60



10



21



67



L



45



50



61



11



23



72



XL



47



52



63



11



24



74









→產地:MADE IN CHINA

→材質:100%

→彈性:有

模特兒(阿包)身高172 cm,體重60公斤,示範尺寸M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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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簡述:
















html模版官員因公醉駕免刑追蹤:交警部門承認辦案錯誤_新聞中心_新浪網
新華網成都5月28日電(“中國網事”記者謝佼、曹志恒)近日,“因公醉駕”成為網絡熱詞,起因是網傳四川丹棱縣交警查處酒駕時,發現縣水務局副局長宿仁訓酒後駕駛公車,酒精檢測已達“醉駕”標準,但交警部門認為情節輕微且“因公喝酒”,僅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作為“醉駕入刑”後首例公務人員“醉駕”的典型案例,這一事件被網絡大量轉載,網民對“因公醉駕”或調侃、或批評。25日,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趕赴丹棱縣進行調查,獨傢專訪瞭丹棱縣交警大隊大隊長駱俊傑,駱俊傑承認當時由於對“醉駕入刑”理解有誤,錯誤地僅對宿仁訓作行政處罰處理,“我們現在已經改正瞭錯誤”,當事官員宿仁訓已被正式提起公訴。【核心網事】副局長“因公醉駕”免刑遭網上批評5月24日起,網絡上連續出現瞭“四川一副局長酒駕被查,定性為因公喝酒暫未‘入刑’”、“副局長‘因公酒駕’公檢法多次碰頭會罰款瞭事”等帖子,並被大量轉載,一時成為網民關註的熱點。據網帖稱,5月3日晚7點,丹棱縣城區九龍廣場,多名交警在此設卡,檢查過往車輛的司機是否酒後駕車。此時,一輛小車從縣城區南門駛來,司機系一名中年男子。交警將車攔下後,即對司機進行瞭現場吹氣酒精檢測,男子呼出氣體酒精濃度達88mg/100ml。警方還依法提取瞭這名男子的血液,血檢結果也顯示男子體內酒精濃度也超過瞭法律規定的醉酒標準80mg/100ml。經警方確認,這名司機名叫宿仁訓,身份為丹棱縣水務局副局長,所駕駛車輛為單位公車……網帖轉述有關媒體的報道說:“按性質劃分,宿仁訓等人均屬情節輕微,宿仁訓還是因公喝酒。於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暫按‘酒駕’開出瞭罰單,宿仁訓被處以罰款1900元、暫扣駕照6個月。”因宿仁訓水務局副局長的公職人員身份特殊,而剛剛開始的“醉駕入刑”也備受關註,這則“因公醉駕”的消息迅速引起瞭網絡的強烈反響。有網友質疑:如果酒駕可以“因公”不入刑,那麼公務人員其他的犯罪活動都可以戴上“因公”的帽子而免於刑事處罰麼?天涯網友“周丕東”說:近日公安部已經表示,對於經過核實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媒體都報道瞭,難道這個縣的交警們沒有學習嗎?【記者調查】交警承認辦案“錯誤” 醉駕官員已經被提起公訴5月25日下午,“中國網事”記者來到丹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駱俊傑向記者證實,網帖所說的宿仁訓醉駕以及當時被處以行政處罰等基本情況是屬實的。但駱俊傑強調,上級公安機關已經於5月24日依法撤銷瞭對宿仁訓的行政處罰。經進一步調查取證,宿仁訓醉駕案已於5月25日偵查終結,當日將宿仁訓依法移送丹棱縣人民檢察院,按刑事犯罪提起公訴。那麼,為何當時丹棱縣交警部門隻作出行政處罰而沒有及時提起刑事起訴呢?駱俊傑稱,這是因為辦案民警對刑法中“情節輕微”的理解有誤。駱俊傑說,按照刑法修正案的規定,醉酒駕駛、飆車以“危險駕駛罪”入刑。而在刑法十三條中有個“尾巴”:“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當晚宿仁訓開車不到500米,遂被認為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駱俊傑承認辦案民警在衡量案情上的確存在錯誤,但並非辦“人情案”,在3日當晚執法時有電視臺攝像並向社會播出,過程公開透明。因宿仁訓系駕駛公車,又是公務人員,其案底專門抄送瞭紀委及其單位。駱俊傑解釋說:我們從未有“因公喝酒”的說法,隻是因為宿仁訓的副局長身份和衡量案情上的偏差,在事實上導致瞭被公眾廣泛質疑的“因公喝酒”免處刑罰的結果。駱俊傑表示,交警部門目前認識到應根據“遏制酒駕”的立法思想,以新增的“醉駕入刑”作為衡量標準嚴格執法,已經改正瞭之前的錯誤。【延伸閱讀】一碗“酒”務必端平丹棱副局長“因公醉駕”事件,因丹棱交警承認並改正錯誤而告一段落。網民高度關註此事,說明“酒駕入刑”得到瞭絕大多數人的認可和維護,但在“酒駕入刑”的實施過程中,一碗“酒”務必端平成為公眾最大的期待。有網民說,5月13日,東莞首宗醉駕案開審。該案的主審法官畢玲庭後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經收到最高法對醉駕入刑的最新要求,即醉駕入刑符合刑法總則第13條規定,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定為犯罪。對什麼叫“情節輕微”?有網友擔心,這一個口子或許會成為富貴權勢者的逃生通道,一旦被查到酒駕,利用權勢關系做成“情節輕微”,以此逃避法律的打擊。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施傑,是最先提出設立危險駕駛罪的法律界人士之一。對於“等待司法解釋出臺後再追刑責”的說法,他表示異議:“如果不依現行法律執法,怎麼體現有法必依的法律原則。現行法律對醉駕作出瞭明確規定,就應按照現行法律執行。即使出臺司法解釋,也不能超出法律設定的范圍。” .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歡迎發表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