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Vision-大腳ㄚ鐵人兩項錦標賽【報名簡章】
2011 Vision-大腳ㄚ鐵人兩項錦標賽【報名簡章】
2011 Vision-大腳ㄚ鐵人兩項錦標賽【報名簡章】
(2011 Vision - Taiwan Bigfoot running club Duathlon Race)
線上報名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天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腳ㄚ長跑協會
協辦單位: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台中縣慢跑協會、台中市清水區自由車場
賽務執行:台灣大腳ㄚ長跑協會
贊助廠商:天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荏企業有限公司、浩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單車身活雜誌、Champion System、蔡阿姨體育用品社……
競賽日期(Race date):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August 28,2011
1. 報到時間:06:20 – 07:30【請將自由車及裝備就定位轉換區內】
2. 熱身操:07:30 – 07:50
3. 開幕式暨競賽説明:07:50─08:00
4. 鳴槍開跑(Starting time):08:00
5. 頒獎時間:11:00
競賽地點(Venue):清水自由車場(台中市清水區鰲峰山大街路觀音巷36-8號)清泉崗周邊道路.(Chingshui, Taichung)
競賽路線: 大腳ㄚ二鐵路線圖.
競賽距離: 大腳ㄚ二鐵高度圖.
競賽項目:鐵人兩項(39.6公里)。
競賽辦法:依照『路跑(Run)5.3公里-自由車(Bike)(不限車種)29公里-路跑(Run)5.3公里』順序進行,以總成績判定名次
賽程時限:3小時整(路跑45分鐘、自由車90分鐘、路跑45分鐘)
分組方式(Group):
1.男子M16組:16~19歲(民國81年至84年出生)(1992~1995)
2.男子M20組: 20~24歲(民國76年至80年出生)、(1987~1991)
3.男子M25組: 25~29歲(民國71年至75年出生)、(1982~1986)
4.男子M30組: 30~34歲(民國66年至70年出生)、(1977~1981)
5.男子M35組: 35~39歲(民國61年至65年出生)、(1972~1976)
6.男子M40組: 40~44歲(民國56年至60年出生)、(1967~1971)
7.男子M45組: 45~49歲(民國51年至55年出生)、(1962~1966)
8.男子M50組: 50~54歲(民國46年至50年出生)、(1957~1961)
9.男子M55組: 55~59歲(民國41年至45年出生)、(1952~1956)
10.男子M60組: 60歲以上(民國40年以前出生)、(1951以前)
11.女子W 1 組: 16~34歲(民國66年至84年出生)、(1977~1995)
12.女子W 2組: 35歲以上(民國65年以前出生)、(1976以前)
獎勵辦法:
1.總合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金, 不得再領分組獎項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7,000元.
第三名5,000元.
2. 各分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金,四、五名頒發獎盃
第一名3,000元及獎盃.第四名獎盃
第二名2,000元及獎盃.第五名獎盃
第三名1,000元及獎盃
3. 各分組如未滿10人,獎金減半.
4. 各分組50人以下錄取前2 名- 5名,超過50人時,每增加10人增錄取1名。實際錄取名額,將俟活動報名截止及人數統計確認後酌予調整,並以網路公告資訊為準 。
5. 完賽選手可獲得完成獎牌及完成證書。
6. 得獎人請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報名辦法:
1.報名資格:民國84年(含)以前出生且身心健全者均可參加,但未滿18歲須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2.報名時間(dead line):即日起至100年7月15日(July 15, 2011)止【限額1200人】,報名截止日期前報名限額已滿,恕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費用(registration fee):每人800元
報名方式:
1. 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sportsnote.com.tw/signup/GameInfo.aspx?id=38331b6e-fd76-4cab-989f-d825c276e338
2. 本次賽會僅採用網路報名,繳費方式為ATM、銀行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其他方式一律不受理;未在期限內進行匯款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3.完成網路報名手續後,請依網頁中所產生之ATM 轉帳金額與帳號,至銀行提款機進行轉帳,或至銀行臨櫃匯款。(該帳號為銀行虛擬帳號,每組帳號均為唯一帳號,不會與他人或其他參賽團隊重複),請依指定截止日前轉帳或匯款,才算完成報名。
4.報名費轉帳金額不足或手續不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5.主辦單位於收到帳款後,會寄發報名成功確認信函至參賽者信箱。
6.完成報名手續者,請於100年8月18日(星期四)以後到至原報名網頁自行列印報到回執單暨報名費收據,大會不另郵寄。
7.請注意已完成報名手續並轉帳或匯款成功之選手,報名網路上之資料即無法修改。請於轉帳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並於轉帳後至原報名網頁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報到方式:請攜帶自行列印的完成報名之回執單報到
(一)100 年8 月25 日(星期四)10:00 至20:00,至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89巷8號領取比賽相關物品,(04)2462-0900 林小姐
(二)採郵寄報到,郵寄報到服務需付代辦郵資(以上服務限國內):1 人~2人,每1人120元,3人~5人300 元,6人~10人500元,11人~30人800元,31人~50人1000元。
☆選擇郵寄報到之選手不需列印報到憑證,大會將直接郵寄比賽物資到府
(三) 比賽當天恕不受理報到手續。
其他:
1.在截止報名彙整後,會於網站公佈參賽名單,不另外製作秩序冊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詢(0935-718283 執行長古明政),(0932-644296 副執行長林竹泉),(04-24620900林小姐,上班時間9:00~18:00)。
2.因故不克參賽者,恕不退還費用。
3.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至台中市西 屯區安和路189巷8號補領報到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4.完成證書於賽後四個星期前後寄出,在100年10月5日前若沒收到, 請來電查詢,逾期恕不補寄。
5.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競賽規則:
1. 選手於競賽進行時須注意安全及個人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自動休息或停止比賽。
2. 選手於活動期間須確實遵守大會之規定與安排。
3. 不得服用藥物、興奮劑及酒類等參賽,經大會發現取消其資格或令其接受檢驗。
4. 選手於規定之時限內完成各單項競賽,超過時限者即中止比賽。
5. 選手如明顯不適合參賽,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6. 競賽時選手不得有妨礙他人之行為,違者裁判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7. 大會提供之號碼布、貼紙,選手須按規定配戴,不得私自變造。
8. 競賽當天如天氣或環境不良,有礙安全時,大會得變更賽程或中止比賽。
9. 棄權或被判喪失資格的選手,雖然體能復原或好轉,均不得繼續比賽。
10. 選手由大會設立之供水站及醫療站提供支援,禁止伴騎、伴跑或私下提供食物、飲料,亦不得觸摸他人之自由車或用具。
11. 選手完成之競賽時間包括轉換時間。
12. 未盡事宜以大會「仲裁委員會」之裁決為依據。
自由車項目:
1. 本比賽不限車種(電動除外)。
2. 自由車及安全帽須依大會規定位置貼粘號碼參賽。
3. 選手胸前須別上大會發給之號碼布,無號碼布者不得參賽。
4. 無安全帽及車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賽。
5. 自由車比賽時、不可裸露上身,否則取消資格。
6. 如自由車故障須自行修理,且不得向他人借用工具或零件。
7. 競賽時、嚴禁選手平行或成群集結行進,應保持安全距離。
8. 在轉換區、補給站、轉彎處、狹窄處、折返點等特別危險區,為確保安全,應自行減速。
9. 比賽途中不得更換賽車。
10.比賽中若因賽車損壞,不能繼續騎行時,選手可在不受外力協助下,推車或扛車回轉換區。
11.超車時應保持1.5公尺以上間隔,迅速超越、在15秒內無法超越者,應自動回復原位、不得平行,被超越者不得以蛇行阻礙他人超越。
12.不得借助外力進行比賽,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13.抵達轉換區時、選手須將自由車放置自己的位置,始得進行路跑項目賽。
路跑項目:
1. 選手胸前須佩戴大會發給之號碼布,至比賽完畢為止,無號碼布者不得參賽。
2. 選手不得借助其他動力前進,違者取消資格。
3. 比賽中不得衝撞或阻擋其他選手,亦不得裸露上身,違者取消資格。
4. 身體不適或體力不支時,可向裁判提出棄權,並由裁判取下號碼布,中止比賽。
申訴:
1.競賽爭議:依鐵人三項規則上有文明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得用口頭敘述外,並依規定在20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申訴表,且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注意事項:
1.賽前如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考量選手安全,有權宣布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選手不得有異議或要求退費。
2.選手自備參賽裝備(自由車、安全帽、路跑服裝)
3.轉換區進出皆依號碼布登記管制,確保選手愛車的安全,因此比賽未結束前禁止取車。比賽期間大會盡力保護選手比賽用車,但如遭竊歉難補償,若有需要請自行投保失竊險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或騎自行車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 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3.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