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2 10:59:52旺哥

中華民國99年苗栗縣單車快樂遊(三)實施計畫 大湖→雪見遊憩區

中華民國99年苗栗縣單車快樂遊(三)實施計畫
大湖→雪見遊憩區

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99年1月7日院臺體字第099009019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消防局環境保護局工務處行政處(新聞課)、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單車運動推廣協會、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大湖鄉公所泰安鄉公所大湖國民小學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雪見遊客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雪霸警察隊、三義救護協會、卓蘭救護協會、金泰單車行、安全車行、山城單車生活館、捷安特伍泰單車休閒生活館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七、活動日期:2010/11/07(星期日)
八、出發時間:2010/11/07 06:00 出發
九、關門時間:2010/11/07 12:00
十、參加對象: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99/10/18(暫訂)起至2010/10/29 15:30
(二)報名費用:每人300元(含車手完成獎牌、宣導品、公共意外責任險、晶片號碼貼紙、補給品、完成證書、定點維修與醫護後勤支援..等)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一經完成報名繳費後,所有報名費隨即解繳苗栗縣政府公庫,無法受理車友退費申請。
十二、活動路線:起點(大湖國民小學)→苗61線→大南勢→中興→新興→二本松→丸田砲台→終點(雪見遊憩區),活動里程約32Km。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2010/11/06 15:00~19:00 及 2010/11/07 05:00~06:00
2、報到地點:苗栗縣大湖鄉大湖國民小學
3、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報到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選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4、領取晶片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前方。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禁止選手將保特瓶直接放置於水壺架,以避免彈跳脫落於賽道中,影響其他選手的安全。違反者禁止檢錄出發。
(三)補給站:挑戰路程中承辦單位於新興(13.3Km)、丸田(25.8Km)、終點(32Km)設有補給站。
(四)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五)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六)本活動不屬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重要交通要道、路口由轄區警分局派員警協助交通維護,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七)本活動為參加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該保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如因個人體質或自身血 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癲癇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氣喘、脫水等,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參加騎士 如上列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或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等。
(八)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如有偶發情事或個人因素退出挑戰,請以手機通知大會人員。(電話號碼印於號碼貼紙上)。
(九)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參加的車友注重自身安全及愛護環境與整潔,不踐踏草皮、不製造與亂丟垃圾。
十四、安全守則:騎乘中請絕對遵守路口交通號誌,紅燈停,綠燈行。
十五、獎勵: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合格完成證書、車手紀念獎牌。
十六、活動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活動日順延一週。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