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4 11:58:12

清粥小菜


对于吃,我和男友并非一定要山珍海味,或者色香味俱全。
有时,我们纯粹就可以因为那个地方坐得很舒服,而吃一顿并不是很好吃的饭。

以前,我们有常到Bukit Jambul 对面的餐室吃粥。很好吃,因为他们的粥很嫩,很顺口。每次就这样,我们叫了日本豆腐,咕鲁肉和,鸡脚和蒸蛋。
 
说真的,日本豆腐拿来配粥是没有什么味道的,两样都是软软的,吃进口就混在一起了,黏黏软软,一咕鲁就吞了。

只有我和男友这两个怪人才会那么配的,我们就是喜欢他们把它煮得很美丽。
 
咕鲁肉配粥,还好。因为那个酱是甜酸的,吃了还真难停口,我是很少吃肉,但是这个咕鲁肉我还很喜欢。咕鲁肉不会太硬,有点嚼劲。男友爱吃,我就奉陪咯。
 
再来就是我最怕的鸡脚,打死我也不吃的鸡脚。
男友一直以来对鸡肉敏感,唯一可以吃的就是鸡脚,每逢看到,一定上桌。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我不明白骨很多的鸡脚到底美味在什么地方?
 
我叫了我爱吃的蒸蛋,乳白的蒸蛋上面加上了一些辣椒綷,芹菜枝綷和蒜油,顿时变得五颜六色。

我也是怪人一个,蒸蛋也是超软的,配粥是真的没有什么味道,在口里我都分不出什么是蒸蛋什么是粥。

基本上,这地方还算舒服,就不会太挤,桌与桌之间还有点距离。唯一不好的是,很难找停车的地方。
傑夫 2008-02-12 22:28:59

很多時候,生活中的點滴在日子飛逝中,就慢慢的變成一種習慣了!
習慣,我想也是人與人之間,細水長流的主因之一吧...

版主回應
想必你是有所感触吧,每一个习惯也是我们的点滴。这话真好~ 2008-02-13 17:02:31
deejay 2008-02-07 11:54:43

yum yum...
tasty lo...
lets go there eat lo... bring me go there...
hehehe....

版主回應
好,没问题的。等我有去时,叫你和你的阿娜达一起去。 2008-02-13 17:01:03
2008-01-30 15:17:50

我也是很喜欢吃鸡脚的人哦,我一个人可以吃一大盘的鸡脚哦!

我可以跟你的男朋友结拜咯,哈哈!

版主回應
呵呵,你们都是吃得骨中骨之人呐~ 2008-02-01 12: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