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特定對象不動產信託規劃實務案例
【運用信託照顧心智障礙子女案例】
林爸爸及林媽媽一直有個心結,就是他們有一個女兒三歲時因腦膜炎發高燒造成大腦智力受損,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無法照顧自己。林爸爸及林媽媽擔負起照護女兒的職責已近三十年無怨無悔,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啊!他們對女兒的付出不遺餘力,但是擔心自己百年後,女兒的兄嫂們會這樣繼續心甘情願的照顧小姑嗎?
透過不動產信託規劃,林爸爸和林媽媽可將名下的房子委託管理,共同受益人為女兒及兒子,可約定信託目的,房子供女兒及照顧女兒生活起居之人共同居住。或將房子出租的租金收益扣除一些必要開銷後,全數拿來作為女兒的生活費以及用來聘請看護或委請設備完善的康復照護中心負責照料,直到女兒過世以前,皆不得處分出售該不動產,甚至該不動產信託中可以規劃設立監察人,若兒子沒有善盡對女兒的照顧職責,可以保留或撤銷其受益權利。兒子或其子女於信託目的終了時可以繼承房子,該不動產屆時歸兒子所有可免一次遺產稅。
透過不動產信託的規劃,林爸爸和林媽媽終於解了心頭疑慮,不用煩惱以後女兒的生活沒有著落,真是在九泉之下也可瞑目了啊!
【運用信託照顧躁鬱症子女案例】
趙錢孫現年56歲,育有一女一子,趙錢孫與同學共同創業合夥經營進出口貿易公司,事業小有成就,每年約有幾百萬元收益。趙先生因早年喪偶且忙於事業而疏於對子女的照顧,兒子又因為大學聯考沒有考上理想學校及失戀等壓力無法調適,而致罹患躁鬱症精神疾病,已多次出入療養院與康復之家,由病史來看兒子每次復發頻率漸短且發病時間漸長,醫師也認為將來應較難有工作與生活自理能力,目前如未病發時,在家中皆需由姊姊幫忙照顧。
趙錢孫考慮到:經商難免有風險存在,萬一經商失敗而無法達成照顧子女之願望時該怎麼辦?還有女兒現時雖能協助父親照顧患病的弟弟,但是終有出嫁之時,女兒自行追尋幸福及建立美滿家庭的權利也不該受父親與兄長影響,該如何妥善安排才能確保子女的權益呢?就算趙錢孫有將財產安排移轉為兒子所有,但因兒子之精神疾病之特性,很容易病發時隨便受亂簽約、亂購物...等,之前就有多次紀錄。趙錢孫更擔心招有心人設計或侵佔財產等這些事情會不會發生在患病的兒子的身上.....。
趙錢孫最後終於用【信託規劃】將這些問題做了圓滿的解決,利用信託財產不會因趙錢孫經營生意失敗破產而遭受債權人強制執行,可形成防火牆以達到破產隔離之作用,還有利用信託財產不受特留分限制、利用信託財產可指定他益......等特性,使患病的兒子不論在父親生前或去世後,居住、生活照料及醫療看護皆無後顧之憂,也不用擔心女兒受兄長拖累與耽誤而影響自身幸福,讓子女的權益有最完整的保障,也稍稍彌補了這些年來父親對子女疏於照顧的愧疚。
※為了推廣信託規劃及照顧家有心智障礙者之家庭,本事務所特別免費優待辦理【以心智障礙者為受益人】之信託規劃案。詳請參考信託規劃應備資料及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