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8 00:02:10睡美人
HK600 A memorable day
今天是個相當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完成了一項壯舉,就是跑完了十公里.我花了一小時二十分鐘才跑(走)完,雖然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記錄,但總是達到我只要完成不要昏倒的目標.
這馬拉松是渣打銀行主辦的,有分全馬拉松(四十二公里),半馬拉松(二十一公里)與十公里組.每年都有好幾萬人參加.對香港來說是一年一度的盛事,有些公司行號為了響應,會鼓勵員工參加順便做慈善捐款.不過很多人是跑著遊玩的心態去參加的,把它當成有點像公司旅遊似的.去年Chang跟他同事報名,就抱怨有些人突然在路中停下來照相.我今天在每個公里牌(就是有寫例如六公里了的那種牌子)都看到有人在旁邊照相,一個都沒漏.
說到加油,我真的從來沒想過我會這麼需要被打氣.我們跑的是類似高速公路的路,有時上頭有路橋,不時會有一群人拿著加油棒大聲吶喊.雖然這些人不是只為我加油,但是不知為何每次我看到他們時,心裡突然有一股暖流湧入於是頓時又有了活力.在跑的時候就想跑快一點,走路的時候就想說那再來跑一下好了;不過最後要到終點站的時候,即使旁邊一堆人而我也很想做最後衝刺,我兩腳各一個的水泡加上大腿與膝蓋拉傷讓我實在力不從心.雖然是右手扶著大腿(左手握著ipod)慢步跑過終點線的,但是能完成我還真的想感謝那些不認識的加油者哩.
從一開始被強迫報名,幾乎完全沒有訓練或練習,到要跑之前完全沒有暖身,可以看出我是沒準備就來面對這十公里”長跑”.國中體育老師當初要所有女生跑二千八百公尺,我就心想永遠不可能再在戶外跑那麼遠了吧;後來在健身房最多可能也只跑四五公里.所以今天能跑完還覺得猶有餘力,實在非常地感動(只是雙腿平時不習慣跑這麼多路,比較慘一點).主辦單位在終點線後發了水及一袋食物包括香蕉梨子巧克力與運動飲料,那些東西在跑完後吞進到胃裡,真的很令人滿足(尤其是巧克力啊).
總而言之這經驗是很有趣的.我不禁想著,像我體力這麼差的人都跑得完了,大家其實應該都可以去跑十公里吧.而且說穿了真的從頭到尾用走的也走得完啦,就算十分鐘走一公里,也只需要一百分鐘就走完.
不過現在還在受水泡與拉傷的折磨,明天開始可能還會加上肌肉痠痛.至於明年還要不要再去,這個,到時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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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papapapapa!!!
給你大力拍拍手 太厲害啦
歷史創舉唷
ps. 我收到你的DVD啦 lovely, lovely, lovely~
厲害厲害 Chang今年也有跑嗎? 他最好是跑馬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