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8 00:25:15瑪利亞

去宜蘭

「小憶想去宜蘭,小玉也想去宜蘭,我真不敢想像sw回來後會是什麼反應,所以,在小憶的個案研討會議紀錄上,我也只寫『院長:原則上同意』。」黃葡萄這樣說。
「我覺得如果謝奶奶真的沒辦法照顧小玉,那就讓她回來八,不要帶她去宜蘭,不然,sw回來一定會罵人的,屆時,如果發生事情,再公事公辦就好了!」黃葡萄在回到家後,經過深思熟慮後,打了一通電話過來,對下班前和我討論的事覺得不妥……那時,我剛和妳講完電話。

「去宜蘭」代表著什麼意義呢?這三個字頓時好像敏感了起來,心裡覺得很複雜
對我而言:
1. 孩子去到一個安全的地方令我放心。
2. 孩子換了一個環境學習,會有新的體驗。
3. 孩子跟你一起互動,會得到尊重,得以去面對真實的自我。
4. 問題不見得會獲得解決,但是孩子可以暫時跳脫,退一步看事情。
對孩子而言:
1. 離開這裡,去一個自己想去的地方。
2. 能夠不再被研討……
3. 可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4. 獲得安全,逃避壓力
對主事者而言:
1. 兒家自己解決不了問題,還要求助「宜蘭人」
2. 「去宜蘭」又不是萬能藥
3. 負得起責任嗎?

對不起~
總愛扯到你,我是不該再拖你下水,
我曉得,「去宜蘭」還有另外一層意義,
那就是,
我沒信心能把問題處理好,還是一樣覺得只有你能把孩子帶出泥沼
一年了……我還是這個樣子,
美其名是為「案主的利益著想」
實際上,也是圖自己的方便八……………
我覺得自己跟你所批評的那些人並沒有兩樣

我希望孩子有一天都能如願
去一趟宜蘭
但是,都是興高采烈
像天雞一樣,在計畫、期待和祝福中前往
而不是,一發生事情,就想躲去宜蘭
一被討厭,就找個地方逃
大人,則是多一個可以丟小孩的地方

大家都想逃,無論大人或小孩,

為什麼一定要逃了,
才會知道事情沒有那麼嚴重?!……………..

一直開玩笑說要出差去宜蘭
我一直天真的以為
把事情搬上檯面
應該也算是一正向的「社會資源運用」
沒什不對

現在卻也裹足了起來
小孩的未來要顧,大人的顏面也要顧,律法的正當性也要顧,責任的歸屬也要顧,

真的很掃興………..
Kate 2008-07-25 12:57:29

是"真心"為小孩的未來設想的人就有資格做決定做出爭取,
難道是為了減少自己麻煩而想把小孩踢走的人就被賦予資格做決定嗎?
所以每個被退院的小孩都是罪有應得的,
因為他們都為這個機構帶來麻煩......
這種論調我無法茍同,
除非小玉在那裡的未來是可被預期的"好轉無虞",
不然身為機構的任何一員本來就無法置身事外,
本應就概括承受,
如果哪天奶奶又失業了呢?
或是就學出了問題了呢?
難道杮子挑軟的吃就是保育機構成立的宗旨嗎?

你講的那些大人都有自保的機制,
不會因這個小孩而損失掉什麼,
手被咬了,會好,不會得病死掉,
護士送醫,老師做筆錄尋人都是"份內之事",
並沒有多做什麼,
即使不是這個小孩出事,
別的小孩出事他們也是要出面處理,
因為這就是國家付他們薪水的原因,
難道每天坐在冷氣房吹冷氣做做文書工作才應該嗎?
那小孩的最大利益要由誰來維護,
除了帶家老師有資格出面力挺之外,
我不知道誰還有資格講話!

maria 2008-07-25 10:21:18

謝奶奶後來又有工作了
幫餐廳洗碗
小玉跟著去
學校部分要到下個月才能確定
要等萬能工商答覆
我覺得很不妥
萬一不行,到時還有學校念嗎??

心理著急,卻什麼也不能做

我想到自己在當社工員時
安置了一個小孩
後來,父母受完親職教育後
讓孩子回去了
再度受虐時
父母都不想溝通了
直接叫我把孩子帶走
我帶著孩子,在夜裏遊蕩......
那種無奈的感覺再度湧上心頭

我討厭這種感覺

原本想直接寫信給大頭
後來,又為自己的立場感到怯步
雖然我是主要照顧者
但是,這是個工作團隊
出了問題,別人是得和我一起扛的

從小玉出是至今
被咬的是大頭和吳葡萄
被揍的是"陳潔"大哥
緊急送醫的是護士小姐
清理滅火器殘餘的是叔叔
修理被破壞的公物也是叔叔
熬夜作筆錄、在街上凍露水尋找的則是小揚
.................
我有什麼資格做決定....

Kate 2008-07-18 01:11:33

如果可以用不來宜蘭換小玉可以回院住,
那就不要來好了,起碼這對她的未來影響比較大!

對他們而言,
雖然把一個小孩丟在嘉義和丟到宜蘭沒什麼不同,
反正眼睛都看不到,
但礙到SW的&quot面子&quot問題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大家也會學著她因人設事的作法啦,
只能說我人緣太差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