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7 13:27:42*O先生*

挖屋

剛因為小即不讓我登入

手賤玩了一下MSN

赫然發現

我好久好久以前的部落格

好像是那時我跟我曾經最愛的那個女朋友的網誌

那時我竟然稱自己是野獸耶!!

我覺得好好笑

成長之後回頭看真的很爆笑

反正

現在我的轉變很大了啦

那個時候

受的傷

讓我現在比較容易去應付現在遇到的困難了

也挺感謝她的啦

不知道她現在過的如何!?

汐止的有遇到她

替我跟他問聲好

挖屋~

好久以前囉!



我長好大了

是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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