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5 10:44:39aSS

請看

1.第一
你來留言留什麼路人 誰知道你是誰
難道不能反駁你嗎?嗎?嗎?
反駁了就不爽打電話來說?
什麼跟什麼!
2.第二
公事公辦
相信你這句話一定聽過
每個人都有情緒
每個人都有不滿
每個人都想發洩
這是我自己的”私人”地方
我想發洩情緒跟不滿
難道 也是違法的嗎?
我就不信!
3.第三
髒話
誰不會罵
你敢說
你沒罵過?
每個人不一樣
我發洩情緒的方式就是罵髒話
原來也不行?
那你要不要也去管管MC.HOT DOG?
更何況我並沒有對著誰罵!!!!!! 並沒有毀謗 並沒有犯法!
4.第四
你說的話是很對阿
這樣不好
我也沒有反駁這點
難道我有這麼不成熟覺得你說的什麼都錯嗎!?
我說過
我想表達的不爽是
”這是私人的地方 我想發洩自己的情緒 還被管教 很不爽 這叫私事”
我都講完了
隨便你要怎麼說怎麼講
反正 這些文章我不會刪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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