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2 21:55:55羊兒咩咩

手指生花

 


曾經,我所喜歡的一位小說家,寫過一篇叫做〈指甲長花的世代〉的小說,雖然小說的意象奇幻甚至有些驚悚,與我所偏愛的敘事語言截然不同,而我卻仍舊喜歡這個篇名,且因為太喜歡了,因此我在手指上戴著這樣的意象。將指甲稍稍留長,搽了漸層粉色指甲油,再點抹上亮片,那時我費盡心思,在指尖製造出璀璨感,並在一些不經意小動作中,換來身邊人們的驚呼。

是啊,僅僅是把指甲留長,染了顏色,在他們眼裡,我彷彿有什麼了不得的大變身舉動一般。

小時候學了許多年的鋼琴,彈琴的手指頭是不能留指甲的,也因此養成了習慣,只要指甲留長超過了指頭,就有一種莫名的焦躁,等不了多久就要剪掉的。禿禿的手指,才是習慣,才能心安。可後來捨棄了音樂,手指頭只在電腦鍵盤上敲打,雖然也不適宜留指甲,比起彈琴來,總算可以有一些伸展的空間了。

可後來又嫌搽指甲油太過麻煩,有時穿得很運動風,卻沾著十指不合宜的顏色;又或者有時操勞得忘了整理,斑駁的指尖,連逛街挑揀小物都不敢伸出來見人。後來又聽說要留些空間給指甲呼吸,才能與它走長久的路,搽指甲油的興頭便悄悄地過去了。

但有陣子我又著迷於戒指,尤其偏愛花戒指,戴在手上隨意一指,彷彿自己的手指也生出了花。

然而戴著戒指總覺得太招搖,中文系的學生總被套上某些刻板印象,而以前在課堂上我照例坐在第一個位置,那時候,搽指甲油上課好不自在,得不時把手指藏在拳頭裡,怕老師看見,更不用說戴著誇張的戒指出現了。他們只消多瞟一眼,我就恨不得鑽到桌底下去。而現在還是不戴戒指,同樣是因為上課的關係,但我卻由台下走上了講台,怕的是粉筆灰卡在戒指上,又擔心每堂下課洗手讓鍾愛的戒指褪了顏色,於是,這些珍藏就少有見天日的時候了。

在我偏愛的幾位宋代詩人當中,由黃庭堅領導的江西詩派,有所謂「點鐵成金」這樣的作詩法則。他們主張以「奪胎」、「換骨」的手法,編搬前人成句典故,將平凡的字眼化為錦繡詩篇。而此刻,我多麼希望自己持粉筆的手上也有著隱形的花朵,不僅是開在我的指尖,而是隨我手勢一點,就讓我的學生在腦海中,綻放出,一片璀璨花海。







我親愛的各位,段考加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