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6 12:19:36

0207.旺角走透透

脫離了病厭厭的虛弱情況以後,當然要馬上離開那張躺了二十四小時的床,依照原定計畫和妹子到香港年輕人最喜歡去的旺角(遊客也很喜歡去啦),狠狠地在過年前來個終極shopping!

我們逛了女人街、瓊華中心和旺角中心,從下午三點逛到晚上十點,明明腿就痠得要命卻還很不想回家。一個不小心又買了兩件衣服,唉,不是說好不買衣服的嗎?為什麼那些衣服要那麼便宜又那麼漂亮不停地誘惑著我呢?害我看到每件都想買!很有節制地只買了三只手錶,可是站在攤位前的時候,其實很想把整個攤子的手錶都搜括一空,誰叫它一只才賣HK$20卻又個個都好看的要命!買到了一直要買的太陽眼鏡(戴隱形眼鏡騎車的時候風沙總是會吹到眼睛裡很不舒服,我需要一付眼鏡來擋擋風。),但即使我已經將它從HK$69殺價殺到HK$45(大約殺了NT$100左右)我還是感到很扼腕;因為第一次經過那個攤位的時候老闆娘看我不太想買主動降價降到HK$38,我沒聽到這句話就急急忙忙地走掉,後來等我決定要買再次到那個攤位的時候,不擅長殺價的我還是得用HK$45將它買下。早知道就該故技重施掉頭就走的,幹嘛傻傻地把它買下來啊?買完以後一直罵自己太笨。

下午四點,我和kimmy在人山人海的旺角費了一番工夫見到面;也許是太久沒見到這個笨蛋了吧,站在BODY SHOP前面等著kimmy來和我「相認」的時候,我還被她嚇了一跳,因為我完全認不出來那個人是kimmy啊!我懷疑是她把招牌的安全帽髮型剪掉了的緣故,才讓我認不出眼前那個俏麗的女孩是kimmy,話說回來,我認人的功力一定變差了,以前我看過一個人就不會忘記他的樣子,現在我既認不出寶蓮也認不出kimmy,超遜的!

我帶著妹子和kimmy找了一間茶餐廳坐下來,在人山人海的旺角,想找個位子坐下來都很難,即使是擁有兩層樓空間的茶餐廳也一樣。在那狹小的空間哩,我們開始交換「信物」──她老公的新書《D調的華麗》、我小老公的新專輯《黃.鋒》和zona的麥兜週邊商品。她一看到她老公的書和《求婚事務所》的VCD,簡直樂瘋了,拿起書認真的找尋她老公的簽名;也許是太興奮了吧,她一下子就翻到書的內頁,卻沒發現周杰倫的名字明明就大剌剌的簽在書的封面上啊!更好笑的是,她一直以為她老公的簽名是有寫上「kimmy」字樣,在拿到書之前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大概是怕自己看到以後會開心到昏過去吧),等到她往書的封面一看,才知道zona口中所謂的簽名不過就是周杰倫簽上他自己的名字而已。

這回和kimmy見面真的很趕,我們僅是喝一杯飲料聊聊天、逛了一間商場,她便趕著回家吃團年飯去啦!妙的是,她一直叫我打電話約Rachel到旺角接手陪我逛街,等她吃完團年飯再從家裡趕回來陪我,雖然我們的確是很久才見一次面,但也不必那麼拼命吧;可惜那時候打了幾通電話給Rachel都打不通,這個接力賽式的逛街計畫自然是沒能付諸行動啦!

拿到杰倫的書的kimmy一臉滿足的笑,拿到霆鋒的專輯的我也一臉滿足的笑,走在旺角街頭跟「山東街」路牌合照的我們很像兩個傻子,但誰叫我開心的心情就是不想隱藏嘛!

02.0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