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1 05:38:12Em
別大驚小怪了,這就是可怕的世界。
台灣媒體也真夠大驚小怪了。
好啦,其實不能怪他們,畢竟吸大麻被撈出來並不是很常有的事。
畢竟是被警方查到的。
不過說真的,演藝圈吸毒品應該是公開的秘密吧,我就不相信台灣不會有。
就算庹宗康跟屈中恆吸大麻,我也不會對他們本身的形象有改觀,因為又不是說全演藝圈只有他們兩個在吸。
吸毒品是不對,但是其實在這裡看多了發現,再有才華的人、人格再好的人也都會用大麻來帶給自己多出的快樂。我不會因為有些人吸大麻就忽略了他們平時的好,只是會加上一點同情。
而那些成天在吸吸上癮就又是另回事了,那種無藥可救也懶的說。
當然我不是說吸一點點可以,我是非常反對的吸毒的。我只是想要表達,在台灣我可能沒那麼了解,但在美國就高中生與大學生而言很多人都是有吸過大麻的。連那種優秀的人也是。
阿,桶
2006-12-13 19:58:24
不過 吸大麻有罪嗎?
人們的選擇 是自由的
雖然吸大麻是有害健康
但每個人都有選擇權
如果他們選擇吸大麻來gain快樂
(在知道會有害健康同時不危害任何人時)
有何不可?
不過這次情形只是發生在藝人身上
難道藝人沒有自由嗎?
政府說,藝人應該要做好榜樣
好吧!或許他們真的不該吸大麻
但為什麼要報出來?
隱私權和自由權都被遺忘了嗎?
(在他知道會有害健康同時不危害任何人時*強調)
不報出來有誰知道?
沒人知道就不會有所謂的壞榜樣
政府和媒體就是這麼喜歡大驚小怪
藝人自己選擇的事情也要報東報西
我說,藝人也該有些自由和隱私權吧!
Amb
2006-12-11 09:28:21
是阿
在美國高中吸大麻
頂多只是回家一個到兩個禮拜
我個人也非常反對毒品
不過真的不要因為這樣
而忘了庹宗康還有屈中恆帶給我們的歡笑
版主回應
沒錯沒錯,我就是這個意思
2006-12-12 09:50:58
別忘了大麻是非法物品,是毒品之一,
所以這跟隱私自由權沒有關係----當他們觸犯法律的時候。
演藝圈這樣的環境有人吸麻一定很正常,我倒是覺得他們兩個被大肆報導出來沒有錯,因為本來就觸犯法律,吸食毒品,就是違法判刑,跟你是誰沒關係。至於他們的優點或是主持才華、想不想繼續看他們節目等等的事,是大眾自己可以決定的事;我覺得媒體大驚小怪不是在於報他們兩個的事---而是忽略了其他可能存在的現象: 演藝圈,或者不要說演藝圈好了,某種層次的社會圈,一定有吸大麻的活動存在嘛,應該關注的是這個,而不是只有他們兩個。
妳也知道我對大麻的看法,也知道我也有矛盾,像是荷蘭就把大麻合法化的事,也許大麻是不壞的。可是as long as有許多國家都禁止使用大麻,而且列為毒品的一種,那表示一定有它的顧慮存在,而且妳永遠不會知道妳身體會怎麼react,會不會上癮,會不會依賴。
要不要選擇吸食的確是個人自由,犯不犯法也是看妳受哪個國家法律歸管,我只是想說,這種事見仁見智,身邊一定有很多的例子或是很多的人說大麻沒什麼阿,很放鬆;但自己的選擇要做的事,如果結果很糟糕,那就得承擔;如果嚴重到賠上了學業事業人生,說真的,那也是妳的自己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