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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2)精能醫學本公司接獲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FDA)通知,精能研發之StimOn Pain Relief System經皮電刺激器通過FDA 510(k)實質等同性(Substantial equivalent)認定及上市許可。
1.事實發生日:111/08/2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FDA)通知,精能研發之StimOn Pain Relief System經皮電刺激器通過FDA 510(k)實質等同性(Substantial equivalent)認定及上市許可(審查字號:K213802)。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醫療器材名稱或代號:StimOn Pain Relief System經皮電刺激器。 二、用途:用於緩解疼痛的經皮電刺激器。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本公司接獲FDA通知,StimOn Pain Relief System經皮電刺激器通過FDA 510(k)實質等同性(Substantial equivalent)認定及上市許可。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美國上市。 D.已投入之累計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不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對於接受以FDA 510(k)簡易註冊之國家,提出上市許可申請,加速StimOn Pain Relief System經皮電刺激器國際市場准入。 A.預計完成時間:審查時程將依各國衛生主管機關之審查流程為準。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六、新藥/高風險醫療器材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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