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版本的證所稅課徵內容
個人 法人
課稅方式 分離課稅 . 合併申報 最低稅負制
適用對象 納稅義務人為主體 境內法人
課稅標的.範圍 上市櫃.興櫃.未上市櫃. 上市櫃.興櫃.未上市櫃
私募基金受益憑證. 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劵
在台境內期貨交易所得免徵 其他有價證劵,在台境內期貨交易所得免徵.
預計實施年度 2013年實施.2014年報稅 2013年實施.2014年報稅
申報門檻 每戶全年投資獲利400萬 基本所得額超過50萬者
稅率(單一稅率) 15~20 % 12~15%
所得計算 交易時的成交金額 - 原始取得 交易時的成交金額 - 原始取得
成本 - 必要費用 - 扣除額 成本 - 必要費用 - 扣除額
成本認定 就今年底收盤價或實際取得 實際取得成本
成本高者擇一任定
盈虧互抵 當年度盈虧互抵.扣除不足者 當年度盈虧互抵.扣除不足者
,得於之後3年度扣除 ,得於之後3年度扣除
長期投資獎勵 持股滿3年以上者,減半課稅 持股滿3年以上者,減半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