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16:28:06oec006u4m8

仲介公司轉型社會企業,終結剝削外勞的「可恥秘密」

據資料顯示,2015年有122名外籍勞工性侵案件通報,他們必續奮力自救,台灣並沒...

據資料顯示,2015年有122名外籍勞工性侵案件通報,他們必續奮力自救,台灣並沒有「平易近人」的求救管道。 圖/本報系資料照



二月底新聞報導,高雄警方從笙聖食品工廠救出被軟禁的印尼勞工阿芳和其他三名外籍勞工,其中阿芳每天工時高達15小時,長達14年未曾返家。她想盡辦法跟台灣工人買舊手機,打電話回家求救,家人透過印尼辦事處、外交部等轉達,才有警方介入營救。

去年九月印尼看護阿妮,被雇主多次性侵,求助無門,只好自拍雇主性侵過程,將影片傳給印尼友人求救,朋友上傳到印尼網站,引起印尼社會公憤,輾轉報案最後台中市警方才救出阿妮。BBC中文網在台記者追蹤外勞議題,今年一月報導在火鍋店打工的印尼勞工艾麗長期受雇主性侵害,並以〈外勞頻遭性侵——台灣的可恥秘密〉為報導標題。

BBC記者並無誇張下標,衛福部在阿妮案件爆發後,公開說明在2015年就有122名外籍勞工性侵案件通報。從以上報導案例來看,他們必續奮力自救,台灣並沒有「平易近人」的求救管道。勞委會的數據統計自2009年至2012年,227件性侵害案件和582件性騷擾案件,這些數字對照下來是不斷提升,要是受害人是台灣本地婦女,阿妮、阿芳或是艾麗事件會如此輕描淡寫的報導嗎?

2016年美國人權報告調查,台灣有「剝削外籍勞工」的現象,而剝削調查指標還是著重...

2016年美國人權報告調查,台灣有「剝削外籍勞工」的現象,而剝削調查指標還是著重工時過長和福利待遇偏低。 圖/本報系資料照



「默許」下的暴力事件

歷年美國人權報告調查,台灣多年來都有勞工權益低落的問題,今年三月公布2016年的狀況,報告特別指出台灣有「剝削外籍勞工」的現象,而剝削調查指標還是著重工時過長和福利待遇偏低,而被禁足14年不得返家和長期被性侵的案例,則是虐待與暴力的層次了,台灣不是第三世界國家,我們也不是活在美國19世紀黑奴的時代,我們是被評比國家安全排名世界第二的國家,國際評語是「台灣女性晚上外出不用擔心暴力犯罪」。

霸凌,容易發生在勢力不均等的關係中,發生時不光是強勢者一方有勢力掌控弱勢者,往往是周遭「默許」的氛圍給了強勢者權力,那氛圍是沒有人覺得強勢者不對,即使有人感覺不對勁,也不會為正義出聲,不出聲就讓強勢者有恃無恐,強勢者嚐到控制他人的甜頭,就會不斷上綱自己的權力範圍,久而久之弱勢者在「習慣」中無力反抗,霸凌就持續下去。

對於外勞權益不公的霸凌現象,台灣法治是「默許」的環境嗎?台灣法律針對性侵害有刑法究責,以及雇主兩年不得聘僱外勞,立委林麗蟬主張修法處分觸犯對外勞性自主權益罪刑者,終身不得雇用外勞看護,但這都是事後補救及嚴懲,不是預防問題發生的策略。

人力仲介公司的工作對象的是「人」,不是「奴隸」。 圖/本報系資料照

人力仲介公司的工作對象的是「人」,不是「奴隸」。 圖/本報系資料照



仲介公司需轉型為社會企業



人力仲介公司是「默許」的幫兇嗎?印尼外勞阿芳14年沒返家,仲介公司不會不知道,阿芳說當年被騙要來台灣當看護,一到台灣就被帶到工廠;看護阿妮被雇主性侵,曾經多次向仲介公司求救,也被漠視。人力仲介公司的品質良莠不齊,不良的仲介公司在經濟上、權益上剝削外勞,為何政府不花心思整頓人力仲介公司?這是製造問題的來源。

仲介公司是接觸外勞移工最頻繁的單位,他們從開始招募到接送,要媒合雇主,要管理外勞的工作條件,政府應該要協助人力仲介公司轉型為「社會企業」的原型,「社會企業」的原型信念是以商業經營模式,改善社會問題。人力仲介公司的工作對象的是「人」,不是「奴隸」,在台灣社會理應有是屬於「社會企業」,而不是類似「人蛇集團」。

政府可以先挑選數家模範仲介公司做為輔導對象,以合乎人權的標準,設計工作流程,與外勞移工建立信任關係,收取合理仲介費用,政府補助仲介公司聘用社工心理人員,結合外部公益組織資源1,讓雇主有機會接觸尊重異國文化的資訊,讓外勞移工學習生活適應,並提供弱勢的一方(也可能是雇主),可信任的求助管道,預防問題惡化。

政府補助仲介公司聘用社工心理人員,結合外部公益組織資源,讓雇主有機會接觸尊重異國...

政府補助仲介公司聘用社工心理人員,結合外部公益組織資源,讓雇主有機會接觸尊重異國文化的資訊,讓外勞移工學習生活適應,並提供弱勢的一方可信任的求助管道,預防問題惡化。 圖/本報系資料照



制度不改善,剝削依然在

我國去年底統計來台工作的外勞移工高達62萬4千多人,這樣的人口數量是要正視處理機制,否則只會製造更多社會問題,像是權益剝削、逃逸、勞資衝突、無國籍兒童(移工的孩子)等等,政府是該積極輔導仲介公司的經營模式。

從現實面來看,印尼政府已公告,2017年逐步停止印尼人來台灣工作,除了勞動薪資與預期結果不合,剝削與頻傳的暴力事件更是主因。當然可以試想常有台灣雇主暴力對待事件傳回印尼社會,他們對台灣社會的觀感印象自然不好,對台灣的雇主不信任。以國與國的立場,我們是需求方,以台灣人口老化和少子化的速度,看護人口和產業勞力移工的需求是迫切的,我們是該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才有籌碼和供給方談條件,現在的態勢是對方淘汰了我們。

其他國家的文明已經走過奴隸、移工爭取人權的經驗,我們沒有必要重蹈覆轍,祭上許多無辜生命的悲劇。我們應該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有積極策略的作法,法律的角色是最後防線,要預防剝削外勞問題的發生,要從根本做起,改變仲介公司轉型成為社會企業,不能單靠雇主、社會的道德良知成長,持續讓問題發生,那政府就是助長「默許」的社會環境了。

其他國家的文明已經走過奴隸、移工爭取人權的經驗,我們沒有必要重蹈覆轍,祭上許多無...

其他國家的文明已經走過奴隸、移工爭取人權的經驗,我們沒有必要重蹈覆轍,祭上許多無辜生命的悲劇。 圖/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