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23 22:05:38ming

罰單

在國道上開車時速103公里,卻收到一張罰單說我超速13公里,我覺得很嘔~

那是一個多月(五十多天前)的事情,無聲無息,去看拿破崙展後被莫名拍照~

到底高速公路分成那麼多段速度,還叫高速公路嗎?塞車的時候政府照常收過路費,他們施政效率差的結果有給百姓賠償嗎?一個低速公路是不是也要開單啊?塞車時大家都低於最低速限,不也要罰?

申訴、提出異議都無效,這是什麼世界?這是奇怪的台灣法律~ 好衰喔~

都怪拿破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