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20:09:18會長─加百列
安全與救護委員會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安全與救護委員會組織簡則
99年3月27日第一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
第一條: 本委員會定名為『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安全與救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隸屬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係協會之內部組織,對外不得單獨行文。
第三條: 本委員會設於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內。
第四條: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五至七人,均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任期與本會理事任期相同。
第五條: 本委員會之成員均無給職。
第六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 辦理安全與救護訓練。
(二) 建立冒險安全與救護認證制度。
(三) 規劃安全與救護訓練課程。
(四) 聯繫安全與救護專業單位。
(五) 其他有關本會安全與救護相關事宜。
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半年定期召開會議一次,臨時會議得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第八條: 本委員會所需經費由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統籌編列。
第九條: 本組織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報請有關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