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20:09:18會長─加百列

安全與救護委員會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安全與救護委員會組織簡則

99年3月27日第一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

第一條: 本委員會定名為『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安全與救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隸屬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係協會之內部組織,對外不得單獨行文。

第三條: 本委員會設於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內。

第四條: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五至七人,均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任期與本會理事任期相同。

第五條: 本委員會之成員均無給職。

第六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 辦理安全與救護訓練。

(二) 建立冒險安全與救護認證制度。

(三) 規劃安全與救護訓練課程。

(四) 聯繫安全與救護專業單位。

(五) 其他有關本會安全與救護相關事宜。

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半年定期召開會議一次,臨時會議得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之。

第八條: 本委員會所需經費由中華民國戶外冒險教育協會統籌編列。

第九條: 本組織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報請有關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