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1 02:39:31*~零~*
最終的結果..
今晚..
把當初租房子的押金..
一萬二千元拿給白目..
12/10之前她就得搬離開..
離開這個住的不開心的家..
妳跟大家格格不入..
在家裡像個獨立個體戶..
已經不是當初一起住的感覺了..
我是真的放棄了..
放棄的很徹底~
我也知道~
選擇了放棄..
我會失去~
今年~我失去了很多..
感覺或許已經麻痺..
要離開的就離開..
我不挽留..
也不會再眷戀..
妳們不珍惜~我也不會緊緊抓著..
今年~學到了..
看破!!
別這樣,人與人的相處,合不來就要放棄ㄚ!
不需要一直強拉著讓彼此難過嘛!
不需要強迫自己去複喝別人ㄚ!
秀秀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