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1 02:39:31*~零~*

最終的結果..

今晚..

把當初租房子的押金..

一萬二千元拿給白目..

12/10之前她就得搬離開..

離開這個住的不開心的家..

妳跟大家格格不入..

在家裡像個獨立個體戶..

已經不是當初一起住的感覺了..

我是真的放棄了..

放棄的很徹底~

我也知道~

選擇了放棄..

我會失去~

今年~我失去了很多..

感覺或許已經麻痺..

要離開的就離開..

我不挽留..

也不會再眷戀..

妳們不珍惜~我也不會緊緊抓著..

今年~學到了..

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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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恩 2008-12-01 09:48:05

別這樣,人與人的相處,合不來就要放棄ㄚ!
不需要一直強拉著讓彼此難過嘛!
不需要強迫自己去複喝別人ㄚ!
秀秀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