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4 17:00:13法院公告小幫手

法院公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55、78條(修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5578(修訂)

中華民國一00年五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一00000九七六二一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五條、第七十八條條文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

      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

        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第七十八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  者,不予處罰。

 

法人登記公告刊登公告法院公告報紙刊登催示公告民事裁定公示送達刊登全國版遺失公告遺產繼承公告股票遺失拍賣過戶籌備會清算夫妻分開制祭祀公告

 

全國法院公告刊登【公告王】

竭誠歡迎來電洽詢,會有專人為您解說並服務。

電 話:(02)2367-5881

傳 真:(02)2367-5882

Emailad@ntk123.com.tw

網址:http://www.ntk123.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早上9:30~下午6:00

 

法院公告:

各地方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裁定、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強制執行、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限定繼承;宣告死亡、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夫妻分別財產制離婚公告(國內版或海外版)

一般公告:

法人籌備會、公司解散/清算、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股權變動公告、股東常會議案公告、董事會公告、公司增資公告、公司減資公告、祭祀公業、拒不過戶聲明啟事。

遺失公告:

學生証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身分證遺失、遺失登報作廢;海外版公告。

營業廣告:

尋人啟事、徵婚啟事、道歉啟示;懸賞啟事、遺失啟事、遷移/喬遷/搬遷啟事、訃聞啟事、謝啟啟事、更正啟示、報頭下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