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6 14:08:4811月

簡嘉宏


有時候,
喜歡一個人並不需要任何理由;
討厭一個人,也是。

17真是一個我無法抵擋的數字,
因為一場充滿暴力的比賽,
讓明明是素昧平生的你,給我很多感覺!
我想我要努力維持娃娃臉,^__^


嗯,得找機會去看你的廬山真面目才行(笑)


ps:純粹是花痴文一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