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8 00:29:47尚未設定

《新年派對》--【新年派對】(一),作者:有獎徵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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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在『N‧P』這本書裡面,吉本芭娜娜儘管呈現了一貫的死亡主題,但她的企圖心顯然不僅只於此….」社長還在滔滔不絕地長篇大論,我忍不住打了一個很大的喝欠。

並不是我不喜歡《N‧P》這本書,其實我還挺喜歡的,但由於快期末,一天到晚忙著K書,有些疲憊的精神實在很難消化社長充滿學術性的談話。

真的是因為K書嗎?

我忽然責問了自己一下,不由得感到心虛。

昨天確實接近凌晨四點才睡,但儘管書一直攤在眼前,真正花在那上頭的時間只怕不超過十分鐘。

再這樣下去好嗎?再這樣下去真的好嗎?這個問題問過自己無數次,明知答案卻總無法真正實行,我忍不住深深嘆了一口氣。

「怎麼啦?我們的大文學家霏霏好像對『N.P』好像很有感觸嘛??」社長居然直接點名我。

只不過得過校內一個小小文學獎的佳作,有幾篇散文曾經刊在聯合報,在社內卻老被糗為大文學家,實在是令人尷尬極了。

最尷尬的當然是,我剛剛根本沒在聽社長講話。

「嗯….我覺得…裡面最扣人心弦的,還是…」我努力定了定神:「那肆無忌憚的不倫之戀吧!看吉本芭娜娜的小說,總是會讓我們覺得生命的重量重於道德…」

「嘩!對!說的太好了,生命的重量重於道德。」社長推了推眼鏡,眼神中充滿嘉許:「表面上,吉本芭娜娜的主題總是環繞著死亡,但沒有生,哪有死??所以她真正的主題是生命….」幸好社長是個饒舌的人,又繼續滔滔不絕地往下講。

當初參加這個「文學欣賞社」,還以為跟高中一樣,大家只是來這兒看看書,進來後發覺不是這麼一回事,正想退出時,卻開始了一系列同志文學的欣賞與討論,讓我不由自主就這麼留了下來。

後來跟大家相處也還算愉快,一個星期找一兩本書來欣賞討論也挺好玩的,對於喜歡看書偶爾也樂於發表言論的我,不失為一個適合的社團,結果轉眼大三,我也成為社團的元老了。

「怎麼了?今天這麼沉默?」結束後,社長找我講話。

我露出疲乏笑容:「昨天熬夜唸書,精神不太好。」

「學姊!」一個學妹站在我身邊。

「那,我先走了,妳們慢慢聊。」社長轉身離開了。

「有事嗎?」我微笑地問身旁的學妹。

「學姊待會有事嗎?」學妹問我。她叫歡歡,今年大二,性格很活潑,討論時也經常發表言論,社團聚會也從不缺席,我跟她沒有私交,但也不算不熟。

「大概就回家了吧!」我看了一下手錶,已經晚上八點!

「是喔?我想去看『愛在日落巴黎時』,沒約到人,本來想說學姊應該會有興趣才是。」歡歡露出失望的表情。

我的確很想去看「愛在日落巴黎時」,而且由於情人沒興趣,我又不是挺喜歡一個人去看電影,所以一直沒機會去看,正好有人約,一起去看應該挺好的,於是我說:「好啊!我的確蠻想看這部電影的呢!」

「真的嗎?」學妹眼睛一亮,露出燦爛的笑容:「太好了!那一起去吧!!」

趁學妹上廁所的時候,我打電話給情人:「學妹約我一起去看『愛在日落巴黎時』,所以我要晚一點才能回去喔!」

我的語氣有些膽戰心驚跟害怕,因為我很怕情人會生氣。

「那好啊!終於有人要跟妳去看了!」情人的語氣倒還算開朗。

「那我要回去時再打電話給妳喔!」我鬆了一口氣。

「大概會是幾點?」

「我們應該是看九點的,看完十一點半吧!回到家可能十二點多了!」我說。

「這麼晚??我十二點就要睡了耶!」情人的語氣開始怨懟了,原來她剛剛只是沒想到時間。

「抱歉,因為剛好有學妹約嘛!那妳先睡嘛!好嗎?要睡的時候再打個電話給我!」我小心翼翼地道歉。

情人有些心不甘情不願地說:「好吧!」

歡歡上完洗手間出來,一問她,原來現在只剩長春戲院還有在放這部電影,因此我們從淡水搭捷運,再轉搭計程車,總算趕上了九點的電影。

電影院裡的黑暗空間一向就非常吸引我,一邊看著這部電影,一邊想起「愛在黎明破曉時」,過了九年,裡頭的主角變了,劇情因應著兩人的境遇和歲月成熟,同樣是交織在對話中的電影,由於交代了主角在這些歲月中人生的變遷,情節的流動變得更吸引人。

已經過了九年,我身邊也換了一個情人,想起那時跟我一起看這部電影的舊情人,當初的愛戀也是錐心刺骨,如今想起卻是波瀾不驚了。

但我想起茴,忽然一陣心痛。

茴現在會不會在網路上痴痴的等我?

看著電影,裡頭男主角已婚,女主角已有男友,但很明顯他們仍和當初一樣互相吸引。

是誰規定,有了另一半,就不能再喜歡別人?人真這麼能控制自己?真的有了深深愛戀彼此相守的對象,就再也不會被情人以外的人所吸引嗎?

自從茴寫Email告訴我,她很喜歡我發表在網路上的一篇短篇小說以來,在交談中,我為茴所深深吸引。

她和我不同,並不寫小說,只是寫些散文,裡頭滿是訴說她對已經分手的情人的思念,情意真摯讓我深深動容。

我有情人,茴有深深思念著的舊情人,我跟她都沒預料到對彼此會發生超越朋友的情感,但自從一次,我向茴訴說我和舊情人的過往,在聊著我和舊情人長達九年的愛戀糾纏的過程中,我和茴發覺彼此過往的情感是如此相似,在傾訴中,在日復一日MSN的傳訊中,我的心門越來越為茴所敞開,愛戀,竟然在不知不覺間發生。

明明應該趕快開始準備期末考,我卻沉迷於和茴的傳訊中,經常一聊就到天亮。

曾經問過茴願不願意講電話,她卻說不方便,只好作罷。

照片呢?她也不方便給。

在網路上,尤其是女同志圈,很多人為了種種顧忌總是會非常保護自己,我當然也不想勉強茴。

我倒沒很那麼大顧忌,由於深陷對她的迷戀,我毫不在乎地把照片傳給她,其實,是因為我對自己的容貌還蠻有點自信,講直接點,就是愛現。

茴對我的長相果然稱讚有加,讓我興奮不已。近來,我比往日更著意裝扮了,出門時,我總幻想,或許有一天茴會願意和我見面,屆時我一定要讓她因為驚艷而說不出話。

沒有她的照片,沒聽過她的聲音,我還是自顧自地迷戀著和我心靈相通的茴。

這是外遇,毫無疑問應該算吧?當心中有了情人以外的人,當心中整天想的都是另外一個人,還能不算外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