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30 04:10:39Noodles

英國的消費者真幸福

為何我會這麼說呢?因為在這裡買東西,如果貨品有損壞,甚至是你後來覺得不喜歡,都可以在指定時間內,這通常是28天,拿回店舖退款。那會好像香港,貨品如有損壞或衣服不合身,最多只可在7-14日內拿回店舖退換,但只能以物易物,休想能拿回全部貨款。

可是在英國,消費者除了可以在指定的日子內(由28天至90天不等),將不合心/身的東西,連同購物發票拿回店舖,便可更換甚至是退款。試過有一次,我在Argos買了1個電水壺,用了大約2個多月,突然那發熱線不再發熱,於是我帶著水壺連同發票回Argos,打算問一問維修商的電話,看看能否給修理。

怎知顧客服務部的人員問了在我何時購買電水壺後,二話不說便更換一個新的給我,當時真是喜出望外,因為免卻了我要聯絡維修商所花的時間,還有將水壺寄給他們修理的郵費。

另一個例子是,弟弟是David Beckham迷,每年都會買其官方月曆來收藏,但當時香港還未有發售,所以他托我在英國幫他買,到我買了之後,他在香港的HMV找到,而且價錢還比英國便宜,於是,我便將月曆拿回店舖退款。

由於英國消費者可以在指定時間內將貨品拿回店舖退款,據說每逢在聖誕節之後,有些人會將在聖誕派對時穿過1次或數次的衣物,拿回店舖退款,由於他們沒有將價錢牌剪掉,所以都能退回全部款項,所以大家在聖誕後大減價買到的衣服,可能是別人穿過的二手衣服呢!(事先聲明:我沒有聖誕派對可去,所以從沒有試過將穿過的衣服拿回店子退款。)

最後一個例子是,我在超市買了一包multi-packs的薯片(1大包內有6小包那種),怎知其中一小包的封口不妥當,除了令薯片受潮外,那一包的分量亦較少。本來這只是一件小事,可是,不知是我「不幸」或是甚麼,之前由同一家製造商出品的另一牌子的粟米片,亦有同樣的問題。

真是氣上心頭,於是我在包裝上找到投訴方法,寫了一封電郵投訴包裝問題,希望以後不會再有此情況出現。結果,數天後收到製造商寄來的信道歉,並附上一張3英鎊的現金券,供我們購買該製造商旗下的薯片。

相片:這張就是薯片製造商寄給我們的3英鎊現金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