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6 14:15:47了了

出院返家

住了一陣子醫院,出願時還是你三姐繳的費用.一萬多元,

那年代的基本薪資台幣8千多吧!

出院後你跟著母親回到嘉義老家養病,我則續留在台北工作,依舊住在三重我們租屋處,不忍心在此時離開,等待吧!確定你已走出陰霾重現陽光笑容,不會因為手指的殘缺而自卑.那時我才能無愧的離開你.

回想那個年代通訊不怎麼便利,偶爾一通電話聯繫,彷彿記得我並無特別的思念難捨

嘉義返回台北後你母親也跟上來了,說三重那兒不乾淨才會招來禍事,就搬到天祥路,租了兩雅房,我們還有你媽媽各一間,從此開始了有點兒婆媳的生活

剛巧你三哥包了台星西餐廳,把你引進廚房,雖然與你原來中餐專業有所出入,畢竟有個底子從新學習對你來說並不困難,有一天你在房間裡對我說,我覺得我好幸福.要甚麼有甚麼:真的能追到你跟你在一起,現在手傷成這樣還能有工作,我一定要好好努力,認真打拼當時的我只是聽著.心想著:老天爺把我們安排在這裡.是否就認了呢?就這樣日復一日過著.........

自我安慰的告訴自己:你也挺善良的,無重大惡習,只是孩子氣重,沒啥企圖心,跟你在一起沒甚麼輝煌的機會就是圖個安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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