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6 09:49:05nonigarden

無奈啊? 誰來幫我們?

市府衛生局為曾因廣告涉嫌誇大不實,

被罰的的廠商在昨天辦了一場聯誼會.

會中除了宣導政令外,還讓廠商發問,

被罰的廠商莫不請政府的執行人員,

給一條生路,

明確的說是:所有的廠商的廣告案件先請政府主管單位審核過,

廠商再去找媒體作廣告.

但, 沒有決議.

或許層級得拉到立委院, 才有可能.

這場聯誼會到場的廠家依衛生局的文件上可見有270家.

每家被罰至少3萬台幣, 難怪主持會議的邱副局長笑說:

大家至少貢獻了兩千萬以上.

個人感嘆說: 台政府的執政能力還留在主權在官的方式,

真正民主方式如澳洲, 是以輔導的方式, 而不是一昧以罰為基礎點.

台灣說是民主國家, 還早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