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2 02:24:11Chuang

說愛

兩個人在一起
怎麼談愛?


當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時
可以不用任何原因
只要兩個字所謂"感覺"
感覺對了
就是愛到了喜歡上了





當一個人極度想跟另外一個人分開時
也可以不用任何原因
只需要"厭倦"
因為心裡這一個厭倦的感覺
所以甚麼藉口理由都可以脫口而出


這樣真的對嗎...?


相愛時
互相喜歡時
需要兩個人的點頭
才可以在一起



當不愛時
想分手時
卻只要其中一邊鐵口直接否決
這樣就可以結束一段感情
這樣子的判決
對受傷還愛的那個人
真的公平嗎?


錯了吧



兩個人在一起
說愛很容易
只要感覺對了
人對了
時間對了
甚麼就都對了

只要短短的一秒
甚麼都表達了出來





當你說不愛了
或許也是短短一秒
但那短短一秒的背後
卻是不知道有多攏長的感覺
和多少的不願意在另一個人的背後
或許
對於不愛的人
提出分手對你來說是種解脫

請你回頭看看那個愛你的人
或是你曾經愛過的人


看看你的一個決定
一個秒鐘
一句話


他到底傷了多少的心
回想了多少過去
心痛了幾回
哭過了幾遍
掉了幾滴眼淚
自責了幾次
喝了幾瓶酒
抽了幾包菸
想死的念頭又出現過了幾次


你再轉頭想想
真的有必要
這樣就分手就結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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