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團聚又要忍痛分離
全家團聚又要忍痛分離
本文源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53182
我到移民署去給小孩做延期,可是移民署的長官給我講了一個消息,小孩18歲就要回國。
我很驚訝,為什麼!回答說要排額。聽后寢食難安。。怎麼辦?
可是我們在看對大陸人民的法規里,跟本就沒有說道小孩要排額。
我們真的不解,台灣政府為什莫要對大陸的小孩這樣殘酷。
申請小孩在台灣學習,生活,都已經很適應啦!18歲后就要回國。小孩又要重新開始,以後小孩要一人面臨自己的人生。要是被誘惑學壞,我們在台灣的父母真是欲哭無淚。
我們希望政府善待我們的小孩。讓我們全家團聚,永不分離。取消排額,讓 小孩安心留在台灣生活。學習。。 請政府取消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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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說明::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專案長期居留排配名額已使用多少?
請教移民署:
1:到底「定居數額表」有那些名目是廢止的、那些名目是有名額限制,請移民署說清楚講明白並公告,不要像現在內政部已廢止定居數額表,但移民署還一樣有名額限制。
2:本人民國101年申請定居,其大陸親生女兒7歲,請問是申請專案長期居留?還是直接申請定居?
3:目前專案長期居留排配名額已使用多少?12歲以下申請定居排配名額已使用多少?
4:謝謝移民署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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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臺灣媳婦您好:
您於100年5月17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依您來信所述,本署確於100年3月17日發布廢止內政部89年7月1日修正公布施行之臺灣地區定居數額表,但非目前實施之定居數額表,如有新的修正規定,將會檢附新版數額表,以供查閱,先予敘明。
至於您101年後如經核准定居,而大陸地區親生子女未滿12歲,屆時可依數額之不同,擇一提出定居或專案長期居留申請。
而專案長期居留依目前每年36人數額,約排配至130多年,但未來新的修正數額有放寬專案長期居留的規劃,排配時間可大幅縮短,如屆時符合申請條件,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謝謝來信。
本案聯絡人:黃啟民
聯絡電話:022388XXX-2531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移民署署長信箱 敬啟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一年36人數額),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