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6 11:52:04汽車展2012

檢查車輪及輪胎氣壓

五)檢查車輪及輪胎氣壓
  發動機怠速運轉,在其溫度升至正常溫度之前,或發動機檢驗完畢后,應進行車輪及輪胎氣壓的檢查。
  1.輪胎氣壓應符合原車規定,符合規定后應復查前輪前束,使之符合規定。
  2.頂起前橋,轉動為向盤,檢查前輪轉向角。一般是把方向盤向左或向右打到底,以前輪不與直拉桿、鋼板彈簧、翼子板相刮碰,并留有10cm的間隙為宣。
  3.旋轉兩前輪,檢查制動鼓與蹄片間隙,不應有摩擦聲或轉不動的現象。軸向晃動前輪,檢查輪轂軸承預緊度,一般原則為:左、右旋轉靈活自如,軸向晃動不應有間隙的感覺,否則,應重新給予調整。
  4.頂起后橋,與檢查前輪一樣,檢查兩后輪制動鼓與蹄片的間隙及輪轂軸承預緊度,要求與前輪相同。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逐一排除,然后再進行路試檢查。以上所有檢查的順序,不是固定不動的,可根據本單位的條件靈活掌握。
  二、行駛中的檢查
  行駛檢驗的目的主要是檢查底盤各總成的工作是否正常(因發動機已進行過熱試),行駛時應按75%的負荷裝載。若無難以確定的故障,行駛距離不應超過30km,但也不應少于使車輪、各運轉部分達到正常工作溫度的距離(一般冬季跑10km可達到正常工作溫度),行駛速度以不超過30km為宜。
  對于開始行駛檢查的車輛,操作應特別謹慎,注意安全,因為車輛的可靠程度有待于進一步驗證,因此應控制好車速。檢查的項目、順序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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