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3 01:01:09彩虹魚

不可不知的健保問題

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 ...錯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相信也有很多人跟我一樣,不知有這項規定,自費若忘了在七天內去辦退費,大都自己吃悶虧,感謝友人寄給我這封MAIL,請大家告訴大家吧,不然健保局絕不會主動把送上門的錢往外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