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1 07:35:01彩虹魚

別做家暴的幫凶

 看到王靜瑩家暴事件暴發後,咖啡店老闆娘說希望他們能合好,徐乃麟也大力勸合,心想:他們是否真能為王靜瑩保證陳威陶絕不會動手,她日後不會被打啊?若這些勸合的人只是認為陳不像是會打人的,那麼就不該多嘴,以免成為家暴的幫凶。
 或許這些人要說:眾人一面倒向女方好像不大公平,但動手就是不對,支持陳威陶是否表示他的行為是可以被原諒的?打傷人見血了還不嚴重?都什麼時代了,竟還在以父系的模式思考!我有同事表示陳的父親會打老婆,在他們老家很有名,媒體會爆出此類傳聞,就一定其來有自。不知日後是否會有好心的記者能挖出事實,不讓這類豪門一手遮天!
 我想那些勸合的人可以去看二部電影,一部是茱莉亞羅伯茲演的『與敵人共枕』,一部是珍妮佛羅培茲的『追情殺手』,片中男人都表示自己很愛妻子,但說他們把妻子當成自己的『所有物』應該更為貼切!前者是看不得妻子跟別的男人說話,還很變態地要求所有物品都須擺放十分整齊,花色要同一方向,而在對妻子施暴後還會很歉疚的用性愛來補償(但那應也不是女人想要的吧)!後者是男人用心機追到他所想要的女人,之後外遇了還認為供給妻子不用愁的物質生活就是對得起她了,老婆若反對或想離開他,就拳腳伺候。看二位女主角為了逃離魔掌,花了多少功夫做準備,就知道她們心中的恐懼和想逃離的決心了。如果受暴者不動點頭腦想辦法保護自己、想辦法脫身,難保那一天女方不會受不了而自盡或被他不小心打死,不是嗎?所以不難明白女方為何要暗藏錄音機了,不是嗎?
 看咖啡店老闆娘在訪問中左一聲威陶,右一聲威陶,她雖聲稱與男女二人都很好,自己也是女人,當然不會去害王,但我卻難理解,既然如此,為何她可以看著男方在她面前三次舀水,尤其從第一杯就是潑向王靜瑩?
 日前媒體爆出陳威陶早也悄悄去申請家暴保護令,如果這是他那律師叔叔建議的,那我可要先大笑一下了!不知是否家暴法有規定被施暴者不能反抗才能構成家暴?記得再早一點,就曾報導男方可能也會申請家暴,那時還報導有法官表示:如果是這樣,就可能是父妻打架,而不能當做家暴案來處理。如果真是如此判定,那真讓人想對台灣有關家暴的法律說聲『狗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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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保護專線113請各縣市政府暴力防治中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