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3 07:10:53妮可
矛。盾。
愛一個人很簡單。
只要偷偷想著一個人,半夜MSN期待他上線,
不小心遇見他會噗嗤一聲笑出來,看到來電顯示心跳迅速變快,
冷的時候想躲進他的懷抱,看恐怖片緊張的時候趕快抓住他的手,
一起喝一杯可樂覺得很甜,涮涮鍋裡不想吃的菜通通丟到他碗裡,
星期天起床一起吃早餐,情人節彼此交換禮物,放假了一起去旅行,
這就是愛。
在天真的想像裡的愛,在18歲附近單純無暇潔白完整的愛。
只要有這樣簡單的愛就夠了嗎?
即使已經長到這麼大,我還是有點不太敢相信。